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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提到了名字,胡麻便不得不出来了。
到了庄子门口一看,倒是心里微微一惊,城里来的人居然不少,有三五个管事模样的,还跟了几位红香弟子,不仅他们自己骑了马,手边还牵了几匹。
心里一怔,才明白过来,这是不打算在庄子里留一宿,要连夜便赶回城里去,献给红灯娘娘了。
他们这庄子,距离城里,骑马也得两个时辰,现在出发,到城里估计天就黑了。
平时为了稳妥,不会这么赶,但准备了多多的人手,冒这个险也问题不大。
“都是杨弓兄弟他们勇猛,我也不过是尽了柜上的责任,接应了他们两个一下而已。”
来到庄子外,与这些城里来的管事见了礼,胡麻说的很是低调。
功劳自己要不要,都有自己的,既然这样,那说话就没有必要太过高调了。
“呵呵,这么一批血食拿了回来,你也不要谦虚了。”
马上一人笑道,正是胡麻相熟的那位徐管事,胡麻是他送到庄子里来的,也等于是他提拔的,再加上如今与寨子里的二爷,搭起了不错的交情,现在他也以胡麻长辈自居。
这时候冷不丁见胡麻立了这么大一功,笑的眉眼都舒展开来,道:“我真是早就知道你不错,却也没想到你这么有出息。”
“今天咱们要早点回城,省得娘娘挂念,回头过头来,再好好与伱说吧!”
“……”
众人皆知道厉害,忙忙的下马,让出两匹好马来,让杨弓和沈棒子两个人坐上,其他人将这两人,尤其是背了血食的杨弓护在了中间,向着胡麻点了点头。
一声呼哨,便扬起马蹄,浩浩荡荡向了城里赶去。
胡麻看着他们走远,心里是松了口气,虽然这批血食也有自己的一份功劳,但看着血食被带走,不是觉得自己丢了点什么。
唉,要是可以……
……不行不行,不能这么想。
这批血食自是贵重,但用来换了杨弓的友谊与这份功劳,却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