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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高声喊道:“你都听到了,那个人是我朋友!”
蠕虫上的人脸,回头看了达博伊恩斯一眼:“你们是朋友?”
达博伊恩斯舔舔嘴唇:“我,那什么,不是……”
蓑蛾夫人转过脸,看向李伴峰:“他说你们不是……”
李伴峰已经掏出了含血钟摆,叩动钟摆下螺丝,一团血液,喷在蓑蛾夫人的眼睛上。
这是欢修的血,来自耿志威,一直存在钟摆里。
蓑蛾夫人一声怒吼,用修长的触须,奋力擦拭着眼睛。
趁此机会,李伴峰进了随身居,拼尽全力,把钥匙扔到了两百米外,扔到了余家寨里一座木屋的房顶上。
老朱说过,这是余男的地盘,只要余男把血滴在余家寨,任何敢擅闯的人都会粉身碎骨。
人闯不进来,这条虫子肯定也闯不进来!
等蓑蛾夫人睁开眼,发现李伴峰已经消失了。
她再次转过脸,看向了达博伊恩斯:“他去哪了?”
达博伊恩斯无法回答,他的视线被蓑蛾夫人挡住了,他连李伴峰的身影都没看见。
蓑蛾夫人温柔的看着达博伊恩斯:“他杀了我的孩子,你来做我的孩子,好么?”
达博伊恩斯后退两步,神情紧张道:“我跟他,不算是朋友,我们都不算认识……”
他在新地当过几次开荒人,他知道这只蓑蛾夫人是什么层次,他知道这种生灵不好招惹。
“不想做我的孩子,你也可以跟我生个孩子。”蓑蛾夫人的脸颊有些红晕,肥硕的身躯荡起一层又一层的波纹。
在欢修的血液催动下,她爱上达博伊恩斯了。
“我们之间,可能不太合适。”达博伊恩斯踩着自己的蛛丝,加快了后退的步伐。
ps:各位读者大人,欢修的血液准备好了,沙拉也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