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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的一声巨响,枪声震耳欲聋,巨大的声音回荡在浴室之中,所幸浴室的隔音效果很好,声音并没有传了出去。
林涵手中的这把沙漠之鹰,是当年去以色列执行任务时,从对方的抽屉里翻到的。当时觉得这把枪很是霸气,自我感觉拿着这把枪整个人都帅气了好多,便顺手拿了出来,直接据为己有。
这把银白色的沙漠之鹰口径是.50英寸,也就是相当于12.7mm,外形只能用霸气彪悍来形容,是全世界口径最大的手枪。外形尺寸比普通手枪要大得多,重达2公斤,大大的枪身就像一把锤子。
沙漠之鹰极具威力,精准性也高,但同时也极难控制,后坐力超大,曾经有人在第一枪的时候便因巨大的后坐力使得腕骨骨折!并且容弹量也不怎么样,可以说它只适合进攻,从不是用来防守的!再加上它的尺寸过大,操作起来也不那么敏捷,所以在实战中是很少有人会去选择沙漠之鹰。
当然,这并不包括林涵这个怪胎。林涵从小天生神力,双手力大无穷,大到能够轻而易举的徒手打死一头壮牛!所以他玩起沙漠之鹰来,那是毫不费力,顺手得不行。而且像林涵这种勇猛直接、狂野暴力的性格,还有他那天生神力的双手,他和沙漠之鹰简直是绝配!
“呼,任务完成了。”林涵转过身,吹了吹弥散的硝烟,微微笑道:“格老子的,这老小子还说什么竟然能够悄然无息的侵入到这里,的确让人刮目相看,我看他真是个傻x!想要潜入进来根本不算什么太难,只要找准规律,躲过外面的监控,一进屋子什么事都成了。”
林涵模样十分的轻松,似乎对自己方才的行为毫不在乎,而在他的心里其实也没什么负担。倒不是说林涵冷酷无情,他觉得自己杀的不过是一个恶人,死在格里斯特手上的人多不胜数,这种人不值得同情,自己解决掉他,也算是替天行道了。
田鸡摇了摇头,说:“别太骄傲了,这次是我们运气好而已。格里斯特太大意了,或者说是太自负了,只在外头安装了监控,守卫也大多都安排在外头,我们才这么容易得手。你看看外面那上百号荷枪实弹的黑衣人,如果他能在屋子里也安插这么多人,那我们可就是凶多吉少了。”
“恩,说的也是。”林涵深表赞同的点了点头:“不过不管怎么说,这次任务也是顺利结束了,我们走吧。”
“恐怕…想要安全离开这里,是没有那么简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