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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等到察觉到李宝瓶不见了,老祖宗勃然大怒,出动所有人找寻这个傻丫头,最后还是这位大公子,将功补过,在溪对岸的一座小庙,找到了睡在长木凳上的可怜孩子,背着她回到了家。
红棉袄小姑娘突然笑道:“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大哥。”
最后一封信,厚厚一大摞,是李家二公子寄给妹妹的,讲述了他去往大骊京城的经历,都是亲眼所见或是道听途说的奇闻轶事,措辞优美如散文,极富功底,宛如文采天授的诗词大家。这位二公子在福禄街李家,远比大哥更受欢迎,英俊儒雅,却言谈风趣,喜读兵书,自幼就喜欢让府上丫鬟仆役,结阵“厮杀”,相比古板沉闷的长公子,府上下人更喜欢与性情开朗的二公子打交道,逢年过节,二公子见人就会随手丢出一只小绣袋的赏钱,沉甸甸的,若是谁的吉利话说得好,他就会多给一绣袋。
李宝瓶翻得飞快,看到倒数第二张信纸的时候,抬头望向朱鹿:“我二哥说到你了,说之前跟你说过的大骊烽燧的太平火,他有次在夜宿山巅,亲眼见到了这种边境向京城报平安的烽燧信号,极目远眺,像是一条火焰长龙,很壮观。”
朱鹿快步走回桌旁坐下,问道:“小姐,还说了什么?”
李宝瓶干脆就将这摞信纸全部递给朱鹿,反而二哥都是在讲风土人情、山鬼志怪,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朱鹿接过了信,问道:“可以拿回去慢慢看吗?”
李宝瓶点头道:“别丢了就行。”
朱鹿满脸喜悦,笑着离去。
驿丞程昇敲门而入,端来一盆新鲜瓜果。
身后跟着一位斗笠汉子。
李槐火冒三丈,跑过去,就要把这个没良心的王八蛋推出屋子。
阿良一边跟李槐较劲,一屁股坐在桌边凳子上,一脸坏笑问道:“朱鹿咋回事,满脸春风的娇俏模样,好像比平时还要漂亮几分。”
朱河黑着脸不说话。
林守一重新返回,坐在陈平安附近,阿良将银色小葫芦抛给林守一,少年拔出酒塞,喝了一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