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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有老话流传在仙家的“山脚”:不入此山,不享大福,但是同时也可以少去诸多烦恼。例如骊珠洞天的术法禁绝一事,之前从圣人齐静春到李槐,再到李氏老祖和所有寻常练气士,其实全部都是在遭罪,反观老百姓,根本毫无察觉。
随后近百位隐于小镇市井的野修,在进山路途当中,相互间起了好几桩冲突,一言不合就打生打死,大骊朝廷对此并不插手,只要双方厮杀,不破坏山头的风水,全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倒是一位在小镇不愿挪步的六境妖物,跟前去通报的县衙官吏起了争执,凶性勃发,一拳打得那名官吏呕血不已,还将一位随行扈从的武秘书郎一并打伤,结果不到一炷香功夫,飞剑传讯到了大山北边的新建郡府,郡守吴鸢亲自下令,将那名妖物当场斩杀。
从始至终,郡府没有动用小镇那几个大族的老祖修士,更没有驱使那些寄人篱下、汲取灵气的其它妖物,而是派遣了三位品秩较高的武秘书郎,配合两百精锐大骊军卒,在一名武将的率领下,把妖族所在的宅邸围困得水泄不通,屋脊之上,皆是膂力超群的弓弩手,一张张强弓劲弩,所用弩箭更是工部一座秘密衙门的特制,最终将其当场绞杀。
名动中土的墨家豪侠许弱,和麾下心腹刘狱,就在不远处的一座屋脊上,并肩而立,袖手旁观,没有越俎代庖。
当时远远观战的人,还有许多买下山头的外来势力。
如果大骊是派遣出一位强大修士,碾压镇杀那个不守规矩的妖物,对于那些观战之人的冲击,其实要远远小于他们看到的那一幕——兵家修士出身的大骊武秘书郎,配合沙场百战的悍卒,人人进退有序,有条不紊,游刃有余地强杀妖物,分属于山上山下的两拨人,却能够配合得天衣无缝。
这才是大骊王朝真正的可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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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练拳,只是淬炼神魂,但陈平安更加受罪遭殃。
被青衣小童背出去的时候,手脚抽搐,口吐白沫,哪怕被放入楼下的大药桶之后,仍是如此凄惨。
等到陈平安爬出药桶,换上一身洁净衣衫,又是深夜时分,拎起那只酒壶,吐出一口浊气,伸了个懒腰,坐在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中间,陈平安喝了口烈酒,还是觉得呛人难喝,但是感觉很好,比第一次喝还要好。
陈平安小口小口喝着酒,眯起眼,有些微醺。
他借着酒劲,问道:“我知道世上有养剑葫芦,你们说包袱斋那边有卖吗?”
两个小家伙面面相觑。
青衣小童叹了口气,“老爷,真不是我不愿意借钱给你,且不提包袱斋有没有卖,就算真有,第一,老爷你未必抢得到,第二,我就算倾家荡产,砸锅卖铁,也未必买得起一只最普通的养剑葫。”
陈平安有些震惊,“这么贵?”
青衣小童使劲点头,“没有最贵,只有更贵!贵到让所有中五境练气士都觉得肉疼!
青衣小童站起身,加重语气道:“就说我那御江水神兄弟,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左手一个养剑葫,右手一个养剑葫,嘿,偏偏他还不是剑修,非活活气死那些眼高于顶的剑修。结果到现在,他才攒出一个品相很低的养剑葫,当然了,这跟他大手大脚花钱有关系,光是那位仙子,就让他挥霍掉四五百年积攒下来的家底,还有好些爱慕他的,他也总是为她们一掷千金,唉,红颜祸水啊,所以说老爷你算好的,没啥桃花运嘛,不用愁这些。”
粉裙女童赶紧反驳道:“不对!阮姐姐就喜欢我们老爷!”
陈平安笑道:“那是阮姑娘人好,不是她喜欢我。这种话以后别乱说,否则阮姐姐真气了,我可不帮你们。”
说话的同时,陈平安暗暗咂舌,原来养剑葫芦这么价值连城啊,那么回头下山第一件事,就是去驿站寄信给李宝瓶,要她好好收着那只银白色的养剑葫,千万别磕着碰着了。他可清楚宝瓶那丫头的玩心大着呢,说不定哪天就会甩着红绳小葫芦满山跑,说不定咻一下小葫芦就给砸了出去。
两个小家伙相互瞪眼,都憋着不说话。
陈平安仔细想了想,补充道:“阮姑娘跟一般人不太一样,具体的,我说不清楚。如果说阮姑娘喜欢我,那我也喜欢阮姑娘啊,但是这种喜欢,不是你们以为的那种。”
青衣小童如释重负。
他之前有点担心,那个不爱说话不像圣人的中年汉子,某天会气势汹汹杀到落魄山,一拳打死陈平安,再一拳打死自己。
粉裙女童则有些失落。
她当然最喜欢自家老爷,然后也喜欢阮姐姐,如果她喜欢的两个人,能够相互喜欢,岂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