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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龙族和玄火金魇族战事不断,一度形成对峙,在五百年前,现任龙王敖淩的父亲敖叔元将玄火金魇族的族魂封在一颗夜明珠里。所谓族魂就是玄火金魇一族所有妖魔魂魄的根,毁了族魂,他们将全部灰飞烟灭。敖叔元不得已的做法,才使玄火金魇有所顾忌,全族迁到了赤御海沟,这才得以相安无事。

金乌尔的子孙虽然被尊为王,却形同虚位,吃穿用度极尽所欲,国事半分不让沾,政权全掌握在金茗训一脉手里。如今的玄火金魇族大王,正是濯清王的孙子,名为金叔翰,继位没多久,年轻气盛,睥睨东海。

此刻,这颗珍稀的灵珠从残墨口中逼出,被灵气护着到了李邺掌中,这颗玄火金魇一族的命根子不过樱桃大小,发出荧荧淡光,像个小巧素雅的少女,李邺将它吞入口中,运灵气将它与自己的灵珠融在一起,这样做,谁要强抢族魂就很难了,李邺还可以随时和族魂同归于尽。做完这一切,他轻轻吁出一口气,神色平静,虽然此去凶险,前途难卜,但他要在气焰上完胜。

在漫长的岁月中,李邺经历太多,多少次比此行凶险何止万倍?他也早练就了泰山崩于面前不改色的沉着和瞬息扭转乾坤的应变能力,所以,对于此次任务,他并不担忧,可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刘逸宸,想起初次见他,他的表现,他的镇定与机敏,这个二十来岁的男孩子,是怎么练成的?对于刘逸宸接受过的教育,李邺很有兴趣。

分神这一会儿,主仆俩已经走到了海沟边沿,残墨看了眼深不见底、黑暗到吞噬一切光线的海沟,面露惧色,李邺微微一笑:“怎么,和我在一起没有安全感?”

残墨垂头说:“属下不敢。”

李邺笑笑,从脖子上卸下龙骨,挂残墨脖子上。

残墨忙道:“主人,这使不得。”

李邺不理她,纵身一跳,已经跃进了无尽的黑色中,残墨带着主人的龙骨,仿佛有了保障,恐惧减轻许多,也跃入了黑暗之中。

降落了两公里路,才隐隐看到宫阙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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