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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这里住下来,李邺每天早上会背着弓箭出门,回来就提着负伤的野兽野禽,中午吃完饭,两人会出去采野果、野蔬、山菌和干柴火,于是一天的用度就够了。
这样清淡闲静的日子,常常让林涓喜忘了外面的世界。
李邺干活的时候,会脱掉广袖长衫,换上短打,乌发绾在头顶,林涓喜也渐渐学会了做许多家务。
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李邺会把林涓喜房间的书桌搬出来,在池塘边写字,一直写到傍晚做饭时。
写完以后,李邺会将笔具在池中洗干净,夕辉下,墨汁如烟般四散开来,他会一直看着,直到墨迹渐渐变淡,消失——林涓喜实在想不通这有什么好看的。
这天,林涓喜如常在池边石头上坐着,看李邺写字。
“磨墨。”李邺将砚台递给她。
她接过来,一边磨一边打了个哈欠。
“瞌睡了?”李邺问道。
“中午吃太饱。”
中午,李邺做了叫花松鸡——用调料腌了一天一夜,早早起来拿叶子包住,涂上厚厚泥浆,放进炉里微火慢慢煨熟,十分入味,肉又鲜又嫩,简直是人间佳肴。
一只鸡,林涓喜吃了多半。
所以,提到这个,李邺嗤地笑了。
“你还笑,我最近在这儿都胖了,肚子上多了一圈肉。”
李邺微笑着伸手在她腰上捏了捏,林涓喜禁不住痒,躲避着。
“这样刚刚好,我就喜欢肉一点的。”
“我不喜欢,我要减肥!”林涓喜说着,将砚台递给李邺。
他在那里写字,她看着,看着,慢慢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