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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俊、有礼、强大、永远青春的脸庞,还有那些充满了暴力的邪恶,每一个独有的标签都让吸血鬼这种不知是否存在的生物对从出生那一天起就渴望着新奇与冒险的女性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这种吸引力会让她们发狂,以至于根本不在乎对方是否是依靠着处女血液为生的恶魔,在《泛大陆纪》的记载中,即便是在现在,每年依旧会有近两位数的贵族小姐因为对那份美好爱情的向往,而选择身穿着白色蕾丝花边的低胸晚礼服独自一人来到弗朗索瓦西南边陲的暮色森林碰一碰自己的运气。
因为神秘而心生恐惧,因为恐惧而不由自主地亲近。
这些在女性眼中最危险却又最美妙的情人,在教廷的档案袋里,他们却有着另一个简单的名字——血族。
在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名单上,血族的优先等级甚至还在死灵法师之上。
毫无疑问,这个名词不管是在表意还是引申义上都将长生种的力量与特征形容得非常贴切,换句话说,这个词可以说比“长生种”这样透露着一股神秘色彩的名字更加的通俗易懂。
可是在长生种内部,高傲的他们将“血族”这个词称之为“白袍的侮辱”,因为教会在使用这个词汇将长生种彻底从“人类贵族”范畴,甚至从“奥斯巴托”这种人兽混血次等种族中剥离出来的同时,直接将他们与最低等级的魔兽相提并论——一种魔法当量在2级的长有五肢的类人形吸血魔兽就叫做“血食兽”。
事实上拜教廷所赐,绝大多数的神恩人都将“血族”视为“血食兽”的进化族群……
“激怒一个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藐视他最得意的地方”——教廷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到位,数千年来有数量众多的血族都是单枪匹马死在了牧师与圣殿骑士团的挑衅合围之下。
“忘掉那些浪漫的、不知所谓的传说,奎恩,记住,对付这些眼睛里除了神明与血脉外什么都没有的家伙,除了用你的骨仗狠狠地敲他们的脸蛋,不要和他们多说一句废话。”
“那种溶进了血液里的傲慢会让你恶心地把前一天的晚餐都给吐出来。”
“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他们就是一群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白痴。”——这是小罗伯特*唐尼评价“玫瑰城堡主人”的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