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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东见到顾铭义低着头,绷着脸,正在穿裤子。他刚洗完澡,小腿上有一层细密的汗毛,汗毛上还挂着晶莹的水珠。他不由地吞咽了一下口水,那是跟女人白皙细腻截然不同的力量美,健壮,匀称,没有一丝赘肉,略带黝黑的皮肤,更平添了一股野性美。
他喜欢顾铭义,喜欢他的长相,喜欢他的性格,如果要说出他最喜欢顾铭义身上哪一个部位,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他的大长腿。
以前他们在一张床上睡觉的时候,完事之后,他总是喜欢把顾铭义的大腿拉到自己的身上,自己摩挲着就会进入梦乡。
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在他们分开之后,顾铭义总喜欢夹着被子睡觉,因为他也习惯了把腿缠在他的身上。当然,这一点,顾铭义肯定不会告诉他了。
“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顾铭义穿好裤子,冷冷地说道。
凌东怔了一下,看到他在片刻恍惚中,顾铭义已经穿戴好了。
刚才的热情缠绵截然不同的是,他现在非常冷酷。看到他严肃的表情,他的身体又是一阵火热。这绝对是他最喜欢他的模样,冷漠淡然,带给他一种禁欲的极致诱惑。想到自己曾经把这样的一个冰山‘美人’,压在身下,让他英俊的面孔扭曲,让他从微抿的嘴唇发出阵阵呻,吟,他就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伟大最有力量的男人,那是一种比征服世界还爽的感觉,他用自己的魅力用自己强有力的武器征服了这个冷酷的男人,让他臣服自己的身体。
这是他喜欢男人的一个因素。所以当陈三爷问他,为什么会觉得跟男人做爽的时候,他心里的第一回答就是,征服欲!尤其是征服一个万众瞩目,清冷孤傲的男人,那种成就感,那种心理上的满足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