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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类聚,三派是按在世俗中身份分划出来的。出了家的一伙,有钱有势的一伙,穷小子一伙。
如此分开很正常,不是一个社会层次的人,言谈举止,生活习惯,以及价值观,都有很大区别。根本就合不来,也谈不到一块去。
这不,我一来就入了穷小子一伙。
一门十个内门弟子,五个是出了家的,四个在外面是有权有势的,只有一个家伙穷的叮当响,那便是我们的老大张万和。
要说这人,也是个传奇人物,过去是个民工,常年在外地干活,中秋放假,满怀激动,奢侈一把,买了三个红烧猪蹄,敢夜打车回家,本想回去搂着热乎乎的老婆睡觉,却不想,撞见了野男人。
这家伙,给老张气的,摸起擀面杖一杖就打了过去。他本身就人高马大,常年在工地做苦力,更是练就了一膀子的力气。当场给人家开了瓢。
噗通的一声,那人从炕上掉下去,没了动静。
夫妻俩当时就傻眼了。
好在人没死,却给疯了,目光呆滞,痴痴傻傻的,看见谁都喊妈妈。
闹出这么大的事,那人的家人不让了,说要么赔钱,要么就去坐牢。
老张没钱,就去坐了牢。
一晃七年,出狱后,父母没了,老婆和人跑了,家也就散了。
坐过牢的人,多半就废了,村里人最忌讳这个,人前人后指指点点,“看那家伙,蹲过大狱。”
村里待不下去了,老张就来了城里,还在有膀子力气,终归饿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