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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谋不过是不入流的小说家罢了,将军为何要大费力气招揽呢?”
回到郡尉府,等众人离去后,荆苏道出了他心里的疑问。
孟朵设宴招待蒙恬,不仅仅是为了道谢。蒙恬讨要谋的时候,孟朵答应得很爽快,却提出了一个请求,希望承包秦军的军衣制作。
孟家以前做的就是制衣生意,秦军远离关中本土,孟朵便打起了国防承包商的主意。
即使到了后世,做军方的生意,利润仍然非常可观。
蒙恬思虑了一番,答应了下来,只是要求孟家按照郡尉府的要求制作。
中国文化,确实属于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文化,只是却有一个缺点让人不喜,那就是繁琐。
军中还好,礼仪程式简便了许多。就算如此,秦军穿的衣服,仍然十分麻烦,有时候相当不便。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改变不利作战的中原服饰,也不够彻底,只是简化了样式。
越简单的文明,才越容易传播。
借着统一采购军服之便,蒙恬打定主意,要将军中的服饰好好简化一番。
“官府没有为士伍制备军衣,让士兵们自己去找人制作,还不如这样统一采购。”蒙恬在军中呆久了,也知道了这个时代兵役制度的不同。秦军士伍,没有军饷,衣服都需要自己准备。
“再说那个谋,别看他只是不入流的小说家,可要用好了,不下十万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