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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青将切好的莲藕放进冒着肉香的砂锅里,继而手撕香菇,“五年前我并不会做饭,独自一个人在宋家沟什么都得学,做饭是第一要务。农村的柴火灶虽然不好操作,但做出来的米饭味道特别好。”
他说的轻飘飘,我却听出其中的艰辛,因为那时候宋大成懒惰成性,我除了下地种粮种菜,回家还要洗衣做饭,农村的柴火灶很不方便,尤其是下雨天不好点着,我算是点火老手,还经常把厨房弄得烟雾缭绕,呛得自己咳嗽不止,鼻涕和眼泪齐飞。
说来惭愧,给宋大成做了两三年的饭,我的厨艺并没长进,仅限于把饭做熟,烤红薯和土豆倒是有些本事。
“宋野草,我爸这人是泥腿子出身,他是偏远山村小混混的儿子,后来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从山沟闯了出来,依靠三寸不烂之舌得到我母亲的信任,在我外祖父的帮助挖到第一桶金,后期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便到处沾花惹草伤透了我母亲的心。”
张元青动作娴熟地搅了一下砂锅,认真地看着我,“我告诉你这些,除了想让你更加了解我之外,还想告诉你,我跟普通的富二代不一样。我对感情认真、执着、干净。”
他的眼睛有种摄人心魄的魔力,我不敢继续直视,脸蛋不知不觉间烫了起来,紧张地转移视线,却被他的大手挑住了下巴,他的脸逐渐靠近,表情虔诚深情,我猜出他要做什么,慌忙推开他,结结巴巴地问:“你、你为什么、喜欢我?”
看出我的抵抗和害怕,他松开手,一边切牛肉一边笑,“真正的喜欢是没有原因的,不会考虑利弊,不用权衡得失,仅仅是因为心动,跟心脏跳动一样,自然而然,就像你无条件地喜欢顾南风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