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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从千禧之轮上下来,并未发现自己的烦恼消失了,反而越发厚重,好似潮湿雨季房檐下发霉的木头,那种阴郁的感觉似乎没救了。
夜幕降临之际,汪晴晴拉住我去伦敦最著名的RonnieScott's酒吧,她用英语告诉我,这间酒吧历史悠久1959年建立,以爵士音乐闻名世界。
而我五音不全也很少听歌,根本分不清什么是爵士乐什么是其他音乐,架不住她的热情就跟她一起来了。
不过这间酒吧的文艺气息浓厚,进来消费的客人什么类型都有,大多数都是慕名而来的世界各地的游客,国外酒吧最出名的就是自家乐队,虽然我没音乐细胞却也分得清雅俗,主唱慵懒迷人的嗓音是最好的下酒菜,而他们这的鸡尾酒也是一绝,很适合女生品尝。
国内酒吧,至少我接触过的酒吧,除了震耳欲聋的音乐、艳丽的舞娘、品种杂乱的酒瓶,一般还有其他服务,把酒吧的韵味早丢弃了。
汪晴晴喜欢小酌,甚至有些贪杯,我记得她酒量不是很好,我生日那天她不过喝了三四杯低度数的鸡尾酒便微醺,跟祝雪莉大撕一场。
所以,今天她才喝了两杯特制鸡尾酒,我跟她的小助理花花几乎同时出手,按住她继续叫酒的念头,她一边嘟嘴一边打开话匣子。
“平安,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讨厌祝雪莉吗?”她倒也不客气,知道我们不同意她继续叫酒,竟端起我的酒杯,咕咚一口把我根本没有品尝的鸡尾酒灌了下去。
“难道她曾经抢了你的男朋友?”这种狗血的事电视上生活中时常发生,我觉得女人跟女人之间的矛盾大多都跟男人有关。
她狠狠地点了点头,明明已经二十四岁了,精致的巴掌脸脸配上可爱的表情,似乎比我都显小呢。
而她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卖萌,微醺后萌点更多,她揪了一小撮头发撅在鼻子下,嘟哝道:“那个丑女人,又黑又壮心眼还坏,母猩猩似的,我们俩也算孽缘深重,从同一所高中考入美国同一所大学,我是财务管理专业她是金融系,我俩院系离的很近,学院里华人社团时常举行些活动,她性格张扬举止狂放,我不想知道她都难,可我跟她不熟,一点都不熟!”
她着重强调“不熟”二字,似乎认识祝雪莉是她这一生最不光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