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脸红咚咚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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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游戏后,我成了反派BOSS第一卷第一百一十四章脸红咚咚
咚咚没想到,之前在黑珍珠餐厅招惹的那个西装男,真的叫了舅舅来公报私仇。
更没想到这个治安官如此暴戾,威胁不成就要拔枪杀人。
无论从客观事实,还是程序正义来说,治安官要逮捕她都是不合规的,违背治安管理条例。
更别说拔枪杀人,她和苏默什么都没做,居然被污蔑说做出威胁性行为,这是严重违规。
但,条例是人定的,也靠人来执行。
夜晚的梦湖湿地深处人迹罕至,这里只有他们三个人,周围也没有任何监控设备。
真打死人,治安官事后完全可以辩称当时在例行检查,突然看到两人摸腰疑似做掏枪动作,为了自卫就把他们毙了。
反正死无对证,现场情况都是他说了算,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更何况死的还是两个“戴狗牌的”,根本不会有舆论压力,指不定一堆内城市民拍手叫好,回去写几份检查报告,这事就过去了。
咚咚咬紧牙关,浓浓的屈辱感油然而生,却又无从爆发,只能不甘地看着治安官。
治安官对咚咚的眼神很满意,继续拿枪对准苏默,声音中充满威胁:“你该庆幸自己没有案底。不想死就赶紧滚,别在这里逞英雄。”
咚咚下意识看向苏默,用力抿着嘴唇,眼中倒映着颤动的月光。
治安官猛地把咚咚拽过来:“看他有用,啊?就你这种街头烂仔,还指望人家把你当朋友?伱就是个垃圾,懂吗,一无是处的垃圾。”
这一刹那,咚咚感觉心里某个孤僻的角落被击中了,火辣辣的疼。
她自问,自己在期待什么?
治安官说得没错啊
朋友?
什么朋友?
大家聚在一起,不就是互相演戏,没事的时候嘻嘻哈哈,有事的时候各自逃跑吗?
不就是因为被人卖过那么多次,才在心里发誓,不再相信任何人,从今往后只靠自己。
那重重砸在背后的棍子,在地上爬行磨出来的淋漓鲜血,还有脸上被狠狠踹过的地方.她为什么还要忍不住动真心?
她凭什么觉得,苏默会把她这种随处可见的边陲烂仔当朋友?
真的,傻不傻啊.
灰暗的童年记忆扑面而来,咚咚的眼神黯淡了,她牵动嘴角,扯出自嘲的笑,无力地垂头站在那里。
咚咚的麻木,成了治安官内心欢愉的养料。
他给咚咚上完铐,将她拖向巡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