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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头,转身离开,比起关心这种事,我得回去,在开学之前和室友混熟了,还有,等伤差不多好全了,就试着打份工。打工几乎可以列入我最讨厌的事情之一,但现在我爹可是欠了一屁股债。虽说柳叔叔会让我在这里过得好好地,但即使是为了贴合自己寄人篱下的身份,我也应该表现得勤快一些才对。
我找的工作,是在离小镇中心很远的海滩上,当一个管理员,纸面上写着的工作内容包括阻止人们乱扔垃圾、阻止打架斗殴、和避免人们游出安全区域外,但实际上,我所做的一切就是捡垃圾、捡垃圾和捡垃圾。
我抬起头,望着海,海面是深蓝色。我想起十二岁那年父亲带我去马尔代夫,那时候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家已经跨入有钱人家的行列了。而现在,我意识到,有名的地方确实比默默无名的地方漂亮,至少大多数情况下是如此——就在我爹开始欠债的前一年,他带我去过温哥华和惠斯勒,那里和这里根本不像是同一个国家。
我弯腰捡起地上的一个空瓶子,一转身,正好看见一个肌肉发达的救生员站在我面前。
“哟,小妞,新来的?”他说。
“临时工。”我用中文说。我有点受不了他那怪里怪气的英语。
“哼,中国人。”他改成了普通话,但仍然怪里怪气,“长得不错,要不要陪大哥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