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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刘境没学过历史,但是看了金庸的小说还是了解一些的。这个时机有些不同的是,虽然有光明顶,虽然有六大门派,但是没有什么张无忌一类的人。而光明顶的统治者则是朱元璋。而刘境要把基地当然是建在光明顶上。
这样,再在关键处架设几把机枪,你丫的能攻的上来我就佩服你。刘境暗自想着。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一些简单的火器,但是和刘境那格林机枪比,简直就是蚂蚁见大象。
很快,一天又过去了,第二天,刘境继续赶路。而第二天,所有人显然有点吃不消。毕竟这里的环境潮湿,虽然都是华夏,但是这个华夏和那个华夏是一样么?当然不一样,所以不过一天时间,全身上下无论是跳骚还是苍蝇蚊子,被咬的全身是红疙瘩。
“这就是时代!如果你们不能忍住就给我回去!我们这不需要烂泥!”刘境冷冷的说道,因为他注意到,有人偷懒了。
“我们不是烂泥!我们不会回去!我们听从长官的命令!”军人就是军人,全体军人大喊道。差点都将那些工程师的耳朵都给震烂。
“很好,如果谁再叫苦我就打断他的腿!这点苦都吃不了到时候以后还有更苦的,别怪我没提醒你们,现在不想去的赶紧回去。”刘境沉声道,最讨厌这种一点苦都吃不了的,为什么别人能吃你就吃不了?
果然,刘境这么一吼倒是没有人开始抱怨了,虽然刘境才19岁,但是那种恶魔的气质根本不是普通人能受得了的。要用气质杀人,刘境可以很清楚的秒杀任何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