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母亲(三十二)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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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月,王淑祥的日记里这样记载着:
申无限拿着拒不交回的产权证,复印多份、到处散发,还大肆宣传我说过“我没儿子,还没钱”的话,博得了一些人的同情。
经贸局的副书记、主管科长,无视县禾政(1995)51号文件中关于“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一套成本价或标准价购房”政策的规定和县96年1月日对申无限购买食品罐头厂公房处理的文件,在1996年4月食品罐头厂和石材厂并厂交账时,命令把申无限于1994年9月交的10,800元账外款,作为申无限购买两家、两院共六间公房款入账,转到石材总厂账上。并说我的三间房已经卖给申无限了,加紧逼我让房。
经贸局房改领导小组负责人、主管房改的领导云端书记,还专门找到城关社主任说:“王淑祥住的房,已卖给申无限,款收账了,得叫她给人家让出房来。”
程主任说:“不符合政策呀!王老娘子没住处,那你得给老娘子安排住房。”
这事云端书记才不管呢!
申无限编造的王淑祥说过“没儿子、没钱”的话,让王淑祥不由得想起了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