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女儿(三十四)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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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穆玲在班中接到一个电话。内容是请她转告母亲王淑祥:领导正在就两次法院判决的情况,研究解决办法。她马上做车赶到病房向母亲报告。这消息让王淑祥特别高兴,她觉得事情终于要彻底解决了。
从那天起,她就盼望文件快快下达,盼着自己早日出院。
000年月9日,禾县产权产籍管理办公室、禾县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给禾县国营石材厂发了通知:
一、申无限私房字第10119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申无限接到本通知5日内到确权办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交回10119号房屋所有权证。
二、禾县国营石材厂(原县食品罐头厂)退给申无限195号(王淑祥租住)购房款。
三、申无限5日内到禾县交易所、确权办领回本人担负的有关交易、确权费用。
四、王淑祥有权按房改政策购买这套公有住房。
此通知抄报了县政府、城建局;抄送了经贸局、王淑祥以及申无限。
听到这个消息,王淑祥心花怒放。她非常高兴地面对女儿们:“主任今天查房时说:伤口愈合得很好。再观察几天,没什么问题就可以考虑出院了。现在这个通知又下达了,出院后的第一件事我就要把钱取出来拿去买房!”
看到母亲真心欢喜的笑容,三个女儿暗自祈祷母亲的梦想能够实现。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是残酷无比。
就在王淑祥觉得住房问题马上能够得到彻底解决的时候,悲惨的事情发生了。
000年月15日,经手术后已能下地行走的王淑祥突然感觉胸口一热,一股液体随即涌了上来。她感觉不好,急忙叫女儿端来痰盂:她呕血了,并且无法止住,急速输血也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