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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娘对大哥说:“还不把他拉回来!”
大哥说:“别管他,追不上他自己就回来。”
……
童年的回忆总是美好的。在王收二十多岁的时候发表过一篇纪念这段日子的散文《捉蟋蟀》,并把大娘的角色虚拟成“姥姥”,抚慰他一直认为没见过祖辈是人生缺憾的酸楚——
???
《捉蟋蟀》
我最恨冬天,冬天太没意思——姥姥不让出门儿,就只坐在火盆前烤火,最多只能是听一遍狼外婆的故事。
夏天我是极喜欢的,夏天能脱光衣服到村前大湾里抓着湾边的苇草学凫水;能拿只镜子把阳光折在阴凉里,赶得那只大芦花公鸡满地飞……夏天的事情可真多呀,而我最上瘾的要数捉蟋蟀了……
捉蟋蟀的道道可多着呢,我常去的秘密地方是靠麦场的红墙下面。那里的蟋蟀最多,翻不上几块砖坯就会蹦出一个。如果碰到草苫子,就一定要从一头慢慢地掀;千万别性急,否则忽啦一下子撩开,噼噼啪啪满地蹦,就乱了套了,好不容易看准了大个儿的跟下去,扑住一看,结果却是个“棺材头”……
好蟋蟀是不容易抓到的。它挖洞,那洞挖得曲曲弯弯象鸡肠子,树枝什么的绝对够不到它。别的娃子只好乱挖,弄得一塌糊涂,我可是有绝招儿,见地下有洞,就褪下裤衩用尿灌。记住,第一个灌出来的可别管它,那是母儿;要捉第二个,捉住,放进纸袋里,就算成功了。要是一下从洞里灌出好几个来,那就完了,你一个也不用逮——谁都知道,一个也不会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