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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菲利克斯才猛然想起,对了,这位后来印在百元美钞上的大名鼎鼎的科学家、发明家、外交家、政治家,这时候可不正在法兰西吗?
富兰克林先前就来到法国,后来成为全权外交大使,主要任务便是促成法美同盟的缔结,共同对付英国:美国可以在这场战争里获得宝贵的独立,而法国则可以借机洗刷之前对英战争的耻辱。
最终法国和美国都得偿所愿,不过法国却为援助美国背负了沉重的债务,应本土大陆会议的索求,富兰克林在巴黎和凡尔赛期间,不断地向国王路易十六借钱,有时富兰克林自己都觉得难堪,可路易十六还是表现得无比慷慨,甚至有一次,路易十六给了美国人六百万里弗尔,并让外交大臣弗尔任尼告诉富兰克林说:“这六百万里弗尔,不需要支付分毫利息,这是我赠送给你们国家的,作为友谊的见证。”
其后,富兰克林又作为全权大使,和英国和法国缔结了和约,现在满载声誉离开巴黎城,准备沿塞纳河出海,前往英国的多佛港,在彼处和他的儿子,属于效忠派的威廉.富兰克林相聚,然后乘坐航船返归美国。
没错,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儿子,是不折不扣的“效忠派”(在独立战争里,愿继续效忠英王的美国人),并已在英国定居下来。
不过现在战争也已经结束,富兰克林父子也没理由老死不相往来,何况富兰克林今年已八十岁高龄,这次回美国,便不可能再踏上欧洲的土地。
“富兰克林不愿意住在圣典港,他认为那里充满了潮湿的海风,对自己的痛风会推波助澜。他也不愿意住在鲁昂,因为他想要个和在巴黎帕西镇相同的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