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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我来到鲁昂城的第一位客人。”黑衣人端正地坐在把皮垫椅子上,面前是个办公的小桌,那五位同伙就立在他的身后。
“法迪.赫尔维修斯阁下。”科尔贝很恭谨地向这位鞠躬。
赫尔维修斯,是日内瓦人,但同时他也是王室在诺曼底大区的总包税人,他一起带来的五位,都是巴黎的银行金融家。
严格来说,法国的税务体系在当时还是极富中古遗风的:至十八世纪末,包税制依旧大行其道。不过这也不稀奇,当时欧洲大陆上,税务改革永远是遭到特权阶级的阻扰的,法国不过没能例外罢了。法国的税种分为两大类,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面向人头和土地,前者叫“人头税”(后来又有附加税,人口税),后者叫“廿一税”(二十分之一税,拥有土地财产或职业收入的都需缴纳),但特权阶级是免税的;而间接税,似乎对国家更为重要,最重要的是酒税、烟草税、盐税、王室领地税、关税、印花税、检验税及入市税等,当然它比起直接税,也更容易激怒各个阶层,因为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都不会对抽烟草还要交税持欢迎态度。
直接税,由所属省份的税务局征收,有些省份保留了三级会议,或直接为主教区的话,那么便由它们代替国王征收。
间接税,则是先划分出五个大包税区,然后设立“总包税局”,但包税局并非是国家官员,不从国王那里领取薪水,它实际是个金融企业,由四十到六十位总包税人组成,他们绝大部分是金融家,而后他们当中再选出五位最富经验和精力的,组成个“资金管理会议”,直接和王室政府联系,在承接王室下达的税额任务后,总包税人便开始高效运作起来,协助他们工作的,是分布在全国省区的一百多名包税局局长(每个省区差不多一位),局长下又设许多业务部门,征税员、主计员、警卫官、办事员等,不过这些都不是官员,而是拿工资的雇员,它与其说是局,不如说更像个公司企业——所有人,全部都是总包税人集团养着的,现在他们每年能为王室上交足足一亿两千万里弗尔的间接税税金,但私底下他们到底搜刮了多少,只有上帝知道,反正像赫尔维修斯这样的“诺曼底大区总包税人兼资金管理会委员”(后一个头衔最值钱),家产何止五百万里弗尔!
现在面对这位冷酷无情的“税金蒸汽机”,来自日内瓦的赫尔维修斯,科尔贝倒也毫不怯场,他直接交出封密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