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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猪肉铺里,一对神色慌张的父子退出来,身后跟着如响雷般的叫骂声。男孩一个踉跄,跌倒在地。父亲赶紧扶正,却被一根飞来的烧火棍击中了后背,痛得伏在了地上,男孩闪到父亲身前,张开了瘦削的双臂。
“臭小鬼,敢偷我砧板上的猪肉,找死吗?”一胖屠户跳到街上,腰间插着一把杀猪刀,正气冲冲地指着他们。
众人定睛一看,这不就是横竖不讲理的张屠户么,仗着自己女婿在开封府里当差,几乎垄断了全城精肉的生意。他经营的肉铺,常常短斤少两,连讹带骗,还坐地起价,强买强卖。考虑到他有官家背景,百姓都是敢怒不敢言。
遇到自己孩子受了欺负,哪怕强忍着疼痛,当爹的也要从地上坐起来,把男孩揽进了臂弯里,强作镇定地说道:“张屠户,你说我儿偷了你的猪肉,有什么证据?”
张屠户把一块七八斤重的猪肋排攥在手里,扯着巨雷般的嗓门叫道:“我给人结账那功夫,砧板上的猪肉就不见了,转头一看,正好在你儿两只手里端着,人赃俱获,还要什么证据?”
“我没偷,肉是在地上捡的!”男孩气势汹汹地说道。
“呸!”张屠户红着眼说道:“这猪肉还长了脚不成?怎么不蹦到别人那儿去,独独被你捡起来了?你分明是有意想偷。识相的,把买肉钱留下,否则我就抓你去府衙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