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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朋下船后发现情况不对拔腿就跑,并不是他有多机警,而是在偷渡船上吓破了胆。
乘偷渡船出海的,能有几个好人。起航后不久,李友朋就不算意外的遇到了抢劫。对方搜刮走了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还用刀逼着他跳海。
李友朋不想死,求生欲的驱使下,抓住对方握刀的手腕殊死搏斗。最终夺过刀胡乱捅了那人两下,拼尽全力把人顶到了海里。
偷渡船航速大概是十二节,每小时二十多公里。那人动手抢李友朋时,已经起航两个多小时了。
也就是说,对方被顶下船时,距离海岸有四十多公里。而正常人一口气游五公里,已经算水性好的了。
身中两刀,黎明时分四下漆黑一片。除非运气特别逆天,那人基本死定了。
李友朋第一次杀人,整个人都处于巨大的惊恐当中。以至于上岸后稍微发现点风吹草动,拔腿就跑……
他不知道的,那人其实是个杀手,目标正是他。之所以先抢劫再动手,是为了给船老大、船员和其他乘客看的。
如此一来,事后有人调查,会得出抢劫杀人的判断。而不是有预谋的谋杀。
雇佣杀手的人是泥头勇。
为什么要杀李友朋?
因为他见光了,有那二十万花红在,留在港岛早晚被人翻出来。
与其他被人翻出来,连累大家一起死。不如弄死他,还能领到那二十万花红赚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