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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使说:

我因秩序而生,

于世俗人间护卫此地,

他们因罪行而离去,

因罪行而失却高洁;

故他们应回避这一切,

抑或他们可接受我的炎剑,

我将化身为他们的仇敌,

将他们焚烧殆尽。

——切斯特神迹剧<a id="noteBack_1" href="#note_1">[1]</a>,造物及亚当与夏娃,一四六一

这是真的。

大约十年前,我被困洛杉矶,离家万里。那时候是十二月,加利福尼亚的天气温暖宜人。而英格兰被大雾和暴风雪所笼罩,没有航班往那儿飞。每天我都打电话询问机场,但每天我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等。

这种情况持续了将近一星期。

那时我勉强刚刚能算是成年人。现在看来我生命中的某一部分似乎在那段时间丢失了,我觉得不舒服,就好像被硬塞来一份礼物——房子、妻子、孩子们、假期,都是从另一个人那儿接手的。我可以毫不在乎地说,这些东西和我无关。如果每七年你身体里的细胞就彻底更新一次这个说法是真的,那我确实是从一个已经死了的人那里继承了我现在的生命,以往那些过失都已得到原谅并和那人的骨头一起入土了。

我是在洛杉矶,没错。

第六天,我接到以前的女伴从西雅图发来的一条短信:她也在洛杉矶,从朋友那里听说我也在这儿,问我愿不愿意去见她?

我回复她说:当然去。

那天傍晚,当我从旅店里出来的时候,一个小个子的金发女人过来了。那时候天已经黑了。

她盯着我看,似乎是在把我和描述中的样子加以对照,然后她犹豫地叫了我的名字。

“是我,你是廷克的朋友吗?”

“是的。车在外面,来吧,她真的很想见到你。”

她的车是只能在加利福尼亚看见的那种又大又旧像船一样的家伙。闻起来有股外皮开裂脱落的破沙发味。我们就开着它从始发地前往目的地。

那个时候洛杉矶对我而言完完全全是个未知事物;而且至今我也不敢说有多了解它。我对伦敦、纽约、巴黎都很清楚:你围着它兜一圈,或者搭地铁,只需一上午就能搞清楚哪儿是哪儿。但洛杉矶到处都是车。那时候我不会开车,到现在我也不在美国开车。在我的记忆中,洛杉矶就是很多条公路把大家的车子连在一起,完全没有城市形状和城市与人的关系。那些规则的道路和不断重复的构架意味着每当我试图在回忆中把它们视为一个整体时,就只会想起那天夜里我从格里菲斯公园山顶看见的无数不受约束的小光点。远远望去,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情景之一。

“看见那幢楼了?”廷克的朋友,那位金发的司机问。那是一幢红砖的立体派建筑,很引人注意但是非常难看。

“看见了。”

“三十年代修建的。”她不无自豪地说。

我礼貌地赞同了几句,暗地里尝试着去理解一个把五十年当作古老的城市。

“廷克很激动。当她听说你也在这儿的时候她真的很激动。”

“我也非常希望再见到她。”

廷克的真名叫作叮叮铃·里士满。是真的<a id="noteBack_2" href="#note_2">[2]</a>。

她和几个朋友住在某个小公寓区,离洛杉矶市中心约一小时车程。

关于廷克,我能介绍的就是:她比我大十岁,三十出头,她有着乌黑的头发和迷人的双唇,皮肤白得像童话中的白雪公主,我第一次见她时几乎认定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廷克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和一个五岁的女儿,名叫苏珊。我从没见过苏珊——廷克在英格兰的时候苏珊和她爸爸一起待在西雅图。

被人叫作叮叮铃的人把自己的女儿取名为苏珊。

记忆是个大骗子。或许有些人的记忆像录影带一样准确地记录了他们每天生活的全部细节,但是我不是这样的人。我的记忆是一堆互不相连的片段勉强拼凑起来的:我记得的部分都非常清晰,但是其他部分就都消失了。

我不记得是怎么到了廷克的住处,也不记得她的室友哪儿去了。

我记得的就是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们两个人懒洋洋地并排靠在沙发上。

我们说了一会儿话。离上次见面差不多有一年之久了,但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小子和三十二岁的女人之间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很快就没有话题了。我把她拉进怀里。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贴近我,抬起头让我吻她。在半明半暗的灯光下她的嘴唇几近黑色。我们在沙发上接吻,然后我隔着衬衣抚摸她的胸部,她说:“我们不能做,我在经期。”

“好吧。”

“不过我可以用嘴,如果你不介意。”

我点头同意,于是她拉开我的拉链。

等我结束了之后,她立刻起身跑向厨房。我听见她在水槽边吐的声音还有冲水的声音。我有点奇怪既然她这么讨厌那味道为什么还要做?

然后她回来了我们又并排坐在沙发上。

“苏珊在楼上睡觉,”廷克说,“她是我活着的意义。你想去看看她吗?”

“去看看吧。”

我们到了楼上。廷克带我走进一间漆黑的卧室。里面四壁都贴满了小孩子画的画——蜡笔画的长翅膀的精灵和小宫殿——一个金发的小女孩睡在床上。

“她非常漂亮。”廷克一边说一边亲了我。她的嘴唇仍旧黏黏的。“像她爸爸。”

我们下了楼,没什么可说的也没什么可做的。廷克打开了大灯。我第一次注意到她眼角的皱纹,和她芭比娃娃般的脸很不相称。

“我爱你。”她说。

“谢谢。”

“我送你回去如何?”

“你不介意把苏珊一个人留在家里?”

她耸耸肩,我最后一次把她拉进怀里。

晚上洛杉矶只有灯光,以及阴影。

我的记忆在这里又有一个空白。我不记得后来发生了什么。她肯定送我回到住处了——不然我怎么回来的呢?我甚至不记得和她吻别过。也许我只是站在人行道上看着她开车离开。

也许。

但是我确实记得回到住处后我就站在门口,没进去,没去洗澡,没睡觉,只是什么事都不想做。

我不饿。我不想喝酒。我不想看书或者说话。我不敢走太远,怕迷路了,洛杉矶重复不断的图形会令人迷惑,把我卷入其中然后再也找不到出路。洛杉矶市中心对我来说都是一个模式,一连串重复的社区:一座加油站、几座房子、一个小型购物中心(包括炸面包圈店、照片冲印店、干洗店、快餐店),重复到把人催眠,而购物中心和房子的细小变化只是加深强调这种结构而已。

我想起廷克的嘴唇,然后在外套兜里掏了一阵摸出一盒烟。

我点了一支,深吸一口气,在夜间温暖的空气中呼出蓝色的烟雾。

我住的地方外面有棵矮小的棕榈树,我决定在看得见这棵树的范围内稍微走远些抽烟,或者思考点问题,不过我累得根本不想思考。我感觉非常无欲,非常孤独。

差不多一条街开外有条长凳,我去那儿坐下。把烟头用力扔到人行道上,看着它溅出橙色的小火星。

忽然有人说:“我问你买支烟吧,伙计,这儿。”

拿着二十五分硬币的手伸到我面前。我抬头看。

虽然我一时说不出那人的年龄,但他看起来不老。大概将近四十岁或者四十多。他穿着一件破旧的长外套,在黄色的路灯光下看不出颜色,他的眼睛是深色的。

“给,两毛五,应该是个好价。”

我摇摇头,从口袋里掏出万宝路给了他一支:“收着你的钱吧。拿去,免费的。”

他接过烟。我又递给他一盒火柴(上面是色情电话广告),他点燃了烟,又把火柴还给我。我没接。“留着吧。在美国总能弄到很多火柴。”

“嗯。”他在我旁边坐下抽他的烟。抽到一半的时候他把烟在地上摁灭了,然后把剩下的半支夹在耳朵后面。

“我不怎么抽烟,”他说,“但是扔掉就太浪费了。”

一辆车冲过来,在马路上玩漂移。车上是四个年轻人。坐前排的两人一边大笑一边抢着去抓方向盘。车窗都破了,我听见他们在笑,坐在后排的两个人大声嚷嚷:“嘿,浑球!你他妈的在搞啥?”而且还能听见他们的收音机放着摇滚音乐。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歌。车子绕过街角不见了。

很快那些噪声也跟着消失了。

“我欠你。”坐在我旁边那人说。

“什么?”

“我欠你些东西。你给我烟和火柴。但不要钱,所以我欠你。”

我耸耸肩,发窘地说:“没什么,只是支烟。我是想,如果我给别人烟的话,那么以后如果我没烟了别人说不定也会给我烟。”我笑笑,向他表示我没这个意思,虽然我是这么想的,“别介意。”

“嗯,你想听个故事吗?真实的事情。从前故事很值钱。而现在……”——他耸耸肩——“……却不太值钱。”

我坐回长凳上,晚上很暖和,我看了看表:快到凌晨一点。在英格兰寒冷刺骨的新一天差不多开始了:工作日总是由那些战胜风雪去上班的人开始的;另一些无家可归的老人则会在晚上被冻死。

“当然了,”我对那个人说,“当然想,给我讲吧。”

他咳嗽了一下,露齿微笑——他的白牙在黑暗中闪耀——然后他开始讲故事。

“我记得的第一件事情是那个词。那个词是上帝。有时候,在我真正下来了之后,我会想起那个词,它在我脑中回响,它创造我,令我成形,赐我生命。

“那个词给了我身体,给了我双眼。我睁开眼睛,便看见了银色之城的光芒。

“我在一个房间里——银色的房间——里面什么也没有,除了我。我面前有一扇落地窗,高至天花板,可以向天空的方向打开,透过窗户我能看见城里的螺旋形尖塔,而城市的边缘,是黑暗。

“我不知道我在那儿等了多久。我记得那时我不怎么耐心。当时我像是在等着被召唤;我知道在某个时候我会被召唤。而如果我等到一切结束却永远不被召唤的话,那也是好的。但是我定会被召唤,我很确定。到那时候我便会知道我的名字和任务。

“透过窗户我可以看见银色的塔尖,螺旋状的塔尖上有很多窗户,从那些窗户里我可以看见像我一样的人。因此我知道我看起来是个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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