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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得几乎没有重量了。地面冻得硬邦邦的,我们没办法为他挖掘坟墓,只能围着他的尸体堆起大小石块,这是个纪念性的墓,因为他死时全身都不剩什么东西了,鸟和野兽都不会来吃。
我成了女王。
但我太年轻了,很愚蠢,从出生至今我才经历了十八个夏天而已。如果放在今天,我绝不会做那样的事情。
如果是今天,我要把她的心挖出来,当时我也这样做了。但如果是现在,我还要砍掉她的头和四肢。我还要让人把她的内脏都挖出来。然后我要在城中心广场上,亲眼看着刽子手用风箱把火烧得白热,把她的肢体一块一块扔进火里烧掉。我要让弓箭手包围整个广场,任何从火里飞出来的鸟或者动物都要被射死,渡鸦、狗、鹰、老鼠全都不能放过。不看着她被烧成灰,我绝对不眨一下眼睛,我要看着她的骨灰像雪花一样被风吹散。
但我当初没有这样做,我们都会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他们说我被骗了,那不是她的心脏。而是动物的心脏——是鹿或者野猪的心脏。他们是这样说的,但是他们都错了。
也有人说(这是她散布的谎言,不是我说的),我拿到那颗心脏之后就吃了它。谎言混合着真话像雪一样四处飘散,覆盖了我所记住的、看见的东西,形成了大雪之后一片陌生的景物,她把我的人生变成了那种样子。
我的爱人也就是她父亲,去世的时候大腿上有很多伤痕,下体周围也满是伤痕。
我没有跟他们一起去。他们趁着白天她睡觉的时候抓住她,那是她最虚弱的时候。他们带着她去了森林深处,掀开她的衣服挖出她的心脏,然后把她的尸体丢在一条沟渠里,等着森林吞没她。
森林是个幽暗的地方,是数个王国的交界处,谁都不会傻得宣布自己对那片森林有管辖权。很多法外之人住在森林里。强盗和狼都住在森林里。你可以骑行十几天穿过森林而不见一个人影,但是有很多双眼睛无时无刻不在盯着你。
他们把那颗心脏给我了。我知道那是她的心脏——猪或者鹿的心脏绝不可能离开了身体这么久还在跳个不停,只有她的心脏才会这样。
我拿着它去了我的房间。
我没有吃了它。我把它挂在我床上方的横梁上,用一根绳子把它跟花楸木果子串在一起挂着,那些果子是橙红色的仿佛知更鸟的胸膛,绳子上还串着很多头大蒜。
外面下雪了,掩盖了我的猎人们的足迹,也覆盖了她那躺在森林里的小尸体。
我让铁匠把我窗户上的铁栅栏取掉,每天下午我都会在自己的房间里待一会儿,在冬季午后短暂的日光里,我眺望森林直至天黑。
我之前也说了,有居民住在森林里。其中有一些会离开森林参加春季集市,那些居民都是贪婪、凶狠、危险的人,有些是矮人和侏儒,或者驼背,还有一些是长着巨大牙齿眼神空洞的傻子,有些人的手指间长着蹼,有些长着蟹脚似的爪子。每年积雪融化,他们就从森林里溜出来参加春季集市。
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曾在集市上工作,当时我很怕那些森林居民。我能通过一盆平静的水给参加集市的人算命。等年纪大一点了,我学会了用镜子占卜——那是一片背面镀银的玻璃,是一个商人送给我的谢礼,因为我透过一瓶墨水中的倒影找到了他走失的马。
集市上的摊贩都很怕森林居民,他们都把货物固定在摊位的木板上——不管是姜饼还是皮带,全都用大铁钉钉在木板上。他们说,要是不把货物钉住,森林居民就会直接抢了就跑,一边吃抢来的姜饼一边挥舞皮带。
森林居民其实是有钱的,他们这里凑一枚硬币那里凑一枚硬币,有时候硬币因为年代久远且被埋得太久,已经变绿了,硬币上那些头像就连我们这里最年老的人也不认识。他们也会以物易物,集市就是这样运转的,卖东西给侏儒和法外之人,卖东西给强盗,强盗(如果他们小心谨慎的话)去打劫森林以外其他地方来的商人、吉卜赛人,或者去猎鹿。(根据法律,猎鹿也属于抢劫。鹿是女王的财产。)
时间慢慢过去,我的臣民都说我的统治十分贤明。那颗心依然挂在我的床上翻个儿,夜里它轻柔地跳动。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为那孩子伤心,至少我是没有见到的:她是个恐怖的东西,那个时候大家都以为彻底摆脱她了。
接着又过了好几次春季集市,应该是五次,一次比一次凄惨潦倒。出来买东西的森林居民越来越少。那些来参加集市的人看起来无精打采迷迷糊糊的。摊主都不用把货物钉在板子上了。到第五年,只有少许几个森林居民来参加集市,是几个胆战心惊、身上长毛的人,除此以外就没有别人了。
集市结束后,管理员带着他的男仆来见我。在我当上女王之前我就见过他。
“我来见你并不是因为你是女王。”他说。
我没说话,我只是听着。
“我来见你,是因为你有智慧,”他又说,“你还小的时候,只看了看一瓶墨水就找到了走失的马驹。你长大之后,看了一眼你的镜子,就找到了和母亲走散的婴儿。你知道各种秘密,你能找到隐藏的真相。女王陛下,是什么把森林居民带走了?”他问道,“明年恐怕就没有春季集市了。外国的旅行者也越来越少,森林居民几乎绝迹。再这样下去,明年我们就会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