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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淅沥沥的春雨笼罩了扬州城,空气中开始弥漫着一股泥土的气味。
沈毅坐在桌前正在练字,说是练字其实就是让这具身体慢慢适应自己的习惯,穿越前的沈毅有段时间极其痴迷书法,尤其是宋徽宗的瘦金体,令他爱之入骨,每日练的废寝忘食,并且一直坚持了下来,因此水平相当不错。
虽然这具身体基本没握过几次毛笔,但一旦执笔在手,那种感觉就又回来了,除了开头几个字写的不怎样,下面越写越流畅,字的形态也越来越漂亮。
沈毅有些得意的搁下笔,揉揉发酸的手腕,就凭这笔字,在这个时代自己也饿不死了,要知道这个时代可没有宋徽宗,这还是瘦金体第一次出现于世呢。
“少爷你写的什么啊,真好看哩。”醉儿有些好奇的瞅瞅放在桌上的纸张,对于只识得自己名字的她来说,写的什么根本就看不懂,但是这字写的真好看,就跟画一样。不过少爷什么时候会写这么漂亮的字了?记得以前少爷连笔都很少碰的啊。醉儿的脑袋里多了几个问号。
“好看吧,这可是少爷我自创的笔法哩,这写的是首诗,醉儿你不认得字吗?”沈毅毫不脸红的将瘦金体划为自己所有。
“喏!就认得这个人字。”醉儿指了指。
“那以后少爷教你认字吧。”
“哦。”
“哦是什么意思啊。”
“哦就是醉儿很愿意的意思哩。”
“傻丫头,哎对了,醉儿你就是扬州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