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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内阁首辅亲自写状纸,又通过内阁照会都察院督办——莫说在本朝,就是历朝历代也是绝无仅有的事。
这件案子的主审官是都察院的一把手右都御史陈景焕。此人是刑部侍郎出身,曾经为民请命,参与审理过数起重大案件,为人刚直不阿,官声极好。
陪审是左都御史,另还有刑部派来的两位侍郎、和一位大理寺少卿协助审理,全员业内大佬,就连做记录的书记官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名——这已经是三司会审的顶配阵容了。
旁听席上,钱景带着司礼监几位当家的亲自到场,显然是代表了宫里的意思:不参与,只看热闹。
另外还有内阁的几位尚书也来旁听,却未见杨羡——不过,不用猜也知道,就算没有出现在旁听席,他也肯定正在密切关注着这场官司。
这场官司嘛,说起来可大可小。
表面上看来就是走个过场,以安抚为主:毕竟是被告连同帮凶都已经死了,再怎么审也只是场盖棺定论的官司,无非是代朝廷给瑾瑜一个说法;但是,以杨羡对长平公主的了解,这件事绝对不简单,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会成为她们向朝廷发难的导火索。
于是,整个内阁如临大敌,不敢有丝毫怠慢。他们甚至连夜召集主审官开会讨论,提前做出好几套预案,对瑾瑜和长平公主有可能提出的诉求都一一做了分析,并研究出合适的对策——
本以为一切都已是最稳妥的安排,本以为瑾瑜提出验尸的要求不过是句气话,却没想到刚一开始,镇国公主的棺椁就真被摆到了都察院的大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