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谁说朕只会打仗的?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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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经济上,由于刘彻在位时四处用兵,汉朝七十年的积蓄逐渐不敷使用,民间的富商大贾、豪强地主坐拥大量财富,却“不佐国家之急”。
因此刘彻的经济政策以扩张财政为中心,与“民”争利,实行了以下措施:
一,元狩五年(前118年),刘彻收回郡国铸币权,改革币制,实行统一的五铢钱制度。
二,元光六年(前129年),刘彻首次下达算缗令,但只是对有市籍的商人收运输车税,十年后再次下算缗令则是针对全体商人、手工业者,一律按资产征收财产税。
三,元狩四年(前119年),刘彻宣布盐铁官营,以盐官、铁官来管理,禁止民众私自铸铁煮盐,违者在左脚加釱。
四,元鼎二年(前115年),刘彻根据大农令孔仅和大农丞桑弘羊的建议,在中央主管国家财政的大司农之下设立均输官,把应由各地输京的物品转运至各处贩卖,从而增加朝廷收入,抑制商人垄断市场,稳定物价。
五,卖官鬻爵。可以说两汉时期卖官鬻爵是十分常见的时期,由于刘彻时期巨额的财政支出,卖爵所得收入不足以维系开支,故刘彻开始卖官,多次颁布“入物补官”、“入羊为郎”的诏令。刘彻在位时期是整个两汉时期颁布卖官鬻爵诏令最多的一个时期。
总的来说,刘彻的一些经济制度确实在一定情况下缓解了汉朝的财政危机,也改革了优秀的新制度来保持财政的良好运行,但武帝时期的常年财政亏空,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弥补。
对此,我们给予武帝时期的经济制度肯定,因为这些制度的实施确实大大增加了朝廷的收入,但多如牛毛的财税剥削制度最后也会转移到普通民众的身上。
这也是武帝晚年爆发农民起义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