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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平安的在小旅馆待了半个月后,恶犬已经能下楼来走动了。
它恢复得是真好,毕竟好肉好饭的供应着,它这小日子过得前所末有的好,肉眼可见的胖了一些。
而我,则在这一天的晚上,留了一封信,还有1000块钱在旅馆里,就这般不告而别。
彼时,恶犬对于我的出走并没有过多在意,我是一个很沉闷的人,并不常和它说话,它能听懂的话也少。
最主要的是,它的伤还没好透,叫的时候也不敢大声叫,就睁着那如电灯般的大眼睛,看着我推门离去。
我没有徒步行走,而是弄了一个代表的工具。
一个老爷爷的破旧三轮车,被我花了三百块钱买了下来。
这种小车根本不值钱,上面透迹斑斑的,还有很多撞击后凹凸不平的痕迹。
用那三右块钱,完全可以去买一辆崭新的。
但我并没有。
车子对于我,随时都是可以抛弃的东西,买太好真没必要。
倒是老大爷换輛新车的话,人生都将是一个新的篇章,心情也会变得很好吧。
老大爷感觉我吃大亏了,非要退回一百给我,我始终不收。
他最后没有办法,问我准备骑着车去哪里。
我说自己四海为家,走到哪儿就算哪儿,没有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