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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app2();</script>
<script>read2();</script> 烈焰红唇,是女人最妖艳的一种妆。
只是,一般女人若抹上那股妖艳,却也发挥不出那种烈性的诱惑味。
哪怕是在我们夜总会里的模特里,也没有多少女人能驾驭。
而我之所以能驾驭,是因为我黑暗的过去。
我也相信,没有经历过黑暗、没有经历过情爱坎坷、没有经历过生死纠葛的女人是驾驭不了的。
当经历过之后,人才会看淡,当看淡那些烟云之后,稍稍一抹红,轻轻一个眼神,那烈焰红唇便像是活了一般。
只是如果让我重生一次,我也不愿意自己活得如此薄凉。
如果可以,我更愿意平凡一点。一个简单的家庭,健康的父母,平淡而顺畅的人生轨迹……
可是,我没有,这是从我出生开始,就注定了的。
我不知道在哪儿出生的,从我记事起我就跟着得了精神病的傻娘流浪。
我四岁多的时候,傻娘死了。
那是我跟傻娘被关进收容所后发生的事。
不过,她不是死在收容所,而是是死在“追人”的路上。
说实话,对于那段记忆我已经很模糊了,但是她的死相我记得很清楚。
满脸是血、嘴角大咧着,牙龈都外露着。她是高兴的大笑着死的。
我被警察带着去指认,警察问我,认识她吗?
我点了点头,一句话都没说,也不会说话。
警察也认为我是个傻子,在确定那是我母亲之后,便不再问我话。
旁边很多围观者,指着我妈大的离谱的肚子,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呜呜呀呀的,我什么都听不懂。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怀孕,只记得很多个夜晚里一些流浪汉将我打跑,在我回来的时候,会看到傻娘被那些流浪汉压在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