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科场捞人上岸[科举] 第3节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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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原身,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种人。
小公子爱玩。
他玩鸣虫花鸟,辨得出各种玩赏品类的产地、习性和好处。就拿蛐蛐说话,这百日虫夏生秋死,可原身愣是能玩出越季的冬日鸣虫。
小公子精饮食。
名品菜肴浅尝一口,他就能说出用材、火候和基本做法,甚至有一手单凭饮食品鉴复刻失传菜谱的绝活儿。
而顾悄,就很不巧了。草根出身的他,吃喝玩乐一窍不通,特长只有读书。
俗称:书呆子。
可以说,小公子凭实力将纨绔这职业技术含量拉满。
一朝现代蛮子魂穿,空对着原身一身绝技,只能猛男落泪。
他不会、他不行、他滥竽充不动数啊。
好在大哥二哥先后高中,刺激得原身吵吵着也要上学,这才给了卑微学霸一条活路——
装不了精致纨绔,他还能扮个幡然醒悟、以学证道的大龄读书郎。
朝着冻僵的十指呵了口热气,顾悄认命扶贫,开始替原身温书。
他穿的朝代不可考,更像是个平行时空。
国号宁,年号大历,正三十六年。与顾悄原世界,除去历代统治者不尽相同,文化思想、习俗风貌,大都相差无几。
顾悄庆幸,现下学的念的,他还算比较熟悉,没给他整出个新语言文字体系。
“三百千千”对他来说,难度不大。毕竟文科狗标配就是一副好记性。
很快,他就将一本三字经翻完。在旁边的特制“笔记本”上,他用纸包的炭头写写画画,记下几个不太熟悉的繁体字形,又伸手取过第二本,如法炮制,过掉了百家姓。
到第三本,很多同类衍生的繁体字,已经难不倒他了。他便合起本子,认真默记。
经过长期的速记训练,顾悄的背书速度不说过目不忘,但一遍记下个七七八八,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