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巴斯蒂安·巴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爱米文学网aimiw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一整夜,我们都被蚊子咬得不成人形,只能断断续续地迷糊一会儿。后半夜的时候,一场暴雨把我们彻底吵醒了。乔的棚屋挡不了大雨。天亮之际,水位猛涨的河流呈现出狂暴的新面目。从不知哪里河岸上卷来的大树杈在洪流中奔腾沉浮,就像长了大角的公牛。雨水倾盆而下,河面水位持续抬升,已经漫到棚屋的脚下了。棚子里冷得跟储冰窖似的,薇诺娜冻得直发抖,像只小猫咪。我们人类,可曾被淋得如此透湿过吗?乔凝视着河水,说河岸这边是印第安纳,对岸就是肯塔基。按照河面扩展开的宽度,那边说成是天国河岸也差不离。然后,雨云翻卷着离开了,看似是往东边疾速冲了过去,仿佛那里是有什么紧迫的正经事要忙乎。天空展开了它那广阔的大罩裙,苍白的冷光渗透到了每一处,一轮淡弱的太阳终于出现,收复了它的领地。我们一整天都穿着湿透的衣服,等着水位降下去;那白色的霜冻让我们的衣服都变得硬邦邦的。然后,到了后半晌很迟的时候,约翰才和乔一起把捕鱼船拖到河里。几头紧张惶恐的骡子,被拴在船后面。我们坐在小船中,像模样奇怪的旅行者。乔划动了船只,驮行李包的那头骡子最倒霉,河水的激流,如同强横的长条肌腱把它推来推去,左摇右晃。乔全力以赴地摆动桨橹,仿佛这是他义不容辞的,即使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我们送到对岸。他没法给船找到一个稳定的停靠点,我们因此不得不从船里爬出来,浸入到冰冻又翻腾的河水中,拉着骡子的缰绳,把它们往陆地方向牵过去。
自此,我们到了肯塔基的地界。乔转头离开,让他的船与水流构成一个角度,顺河斜漂了一小段路程,发现河面下某处的古老岩石,构筑起一条“水流停滞带”。乔便暂时停泊在了那里,朝我们举起帽子以示道别。“幸好我们在印第安纳那边时就付过钱了。”约翰说。我们迅速把骡子安顿好,骑着他们走进一块冷飕飕的寂静松树林。约翰让薇诺娜换上干衣服,又把自己的外套扔给我,因为除此之外没别的衣物了。他套上他的旧呢绒军裤,穿上夹克,还有一件佐阿夫士兵的衬衫,那是一场战役的纪念品,他很久以前收到的。如此一来,他现在看上去就像半个罗姆人。为了确保干燥,我们把手枪放在了一只涂刷了柏油的袋子里,悬挂在腰口处。约翰把手枪插到了靴子高帮里,把之前的湿衣服挂在周围的树枝上,看上去就仿佛是哪个疯疯癫癫的军团,挂出了自己的战旗。当我们终于穿过林地时,模样已经狼狈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
我们花了整整两天的时间欣赏肯塔基的美丽风光——如果我们可以这样描述那里的景观的话。约翰估计我们再过一天就能进入田纳西州。在严寒那大铁块的夯击下,路面也还算紧实,这让我们多少有几分安慰。赶路的进程非常顺利,约翰说着关于肯塔基的事情,但他知道的其实也不多。我们经过的那些村镇,看上去都很安静,也足够干净。参差不齐的炊烟从农场烟囱里升起,老天啊,那边是有个村姑在挤牛奶吗?男人们点起一处又一处的野火,用来清除田地里的植物残株,鸟儿忙着在啄食剩余野草间最后的一些籽实,它们黑压压地落在野草前,就仿佛另一种类型的火,黑色的火。鸟儿们忽前忽后地移动着,这种行动轨迹主要取决于它们是否感觉到草丛中存在危险。马儿拉着大车和小拖车,对于赶超过去的我们没有敌意,甚至也没多花注意力。一个身穿牧师服装、看上去很有教养的家伙向我脱帽致礼,大概以为我们正举家去往什么地方吧。
我们进入了下一个地区,那里的农场更大,栅栏向远处延伸,在一片绵延交接的小山丘上顺势起伏。那些栅栏的样子有些诡异,跟白色墓碑似的。果真如此,从山坡向下经过一排气势庄严的树木时,我们看到沿路边的树头上就挂着大约三十个黑人的尸体,其中两个是姑娘。我们骑行经过那排树,尸体那肿胀的脸往下看着我们。每具尸体身上都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了这个字词:解放。是有人用木炭写的。绳子使得死尸的头像鞠躬般低垂下来,那样子让死人们看上去谦卑又恭顺,像古老的木雕圣徒像。两个姑娘的头上沾满血污,一阵轻风带着深深的寒意迎面吹来,尸体都微微摇晃起来,离我们更近了一英寸,紧接着又往后摆动一英寸。随着风吹拂的节奏,尸体一个接一个地晃动着,薇诺娜靠在鞍座上睡着了,我们什么话都没说,怕把她吵醒。
终于进入田纳西了,我们多少还是有些兴奋的,但那只是表明了,还是我们太天真了,我们对这里的一切一无所知。我们踏足田纳西,很快就一天了,我们于是开始猜测,利戈·马根是什么水准的厨子,想着会不会有床或有干草可以用来打地铺。管它睡地铺还是睡床,我们都认为,能不用继续骑在骡子背上总归是好事。我们不仅落得了“骑兵背”的毛病,也得了“骑兵腿”和“骑兵屁股”。薇诺娜倒是一次也没叫过苦,虽然她一路以来都是蚊子的美餐,我也没见过有谁的鼻子曾被冻得这么红,这么皮开肉绽。我们或许认为,她是喜爱和享受这趟旅程的。
就在我们信马由缰、从容缓行的时候,有四个黑衣人出现在了路上。傍晚才刚来临,微光在地面上倒映出黑乎乎的树影,一千万英亩的红色天空笼罩在头顶。十二月的暮色微光,看来是为幽灵鬼怪的出现专门准备的,这里就有几个,好像是从路边灌木丛林中上来的,莫名其妙突然就冒出来了。沉默的四个家伙,骑的都是好马,外套亮闪闪的。他们都还是小伙子,也不是很粗野,穿戴打扮甚至还挺光鲜的,但也许之前在野地里先睡了一会儿。其中一人,外面是熊皮大氅,里边是一件浅蓝色的短夹克,看上去像头大狗熊。他们都戴着帽子,不是那种年份很古旧的。总的来说,他们呈现出一种熟悉的军人风貌或姿态。但准确来说,他们不是士兵。穿南方叛匪上装的那人面部轮廓极为模糊,我们只看得清,他长长的鬓须黑胡子垂挂在脸侧,黑黑的大络腮胡,在胸前构成一个倒锥体,看上去像个半着制服的上校军官。
马儿们在路沿边上踢踏了有一阵儿,从鼻中喷出大团的白气,开始撒开蹄子奔跑起来,正如上帝授予一匹马的使命那样。他们每人抓着一把挺像样的步枪,枪托到胳膊一半的位置这里,看上去像斯宾塞卡宾枪,就是斯塔林·卡尔顿曾嫉妒羡慕过的那一种。我们只有一把长火枪,挂在约翰的腿后面。幸运的是,假如有必要的话,我的手无须在衣服里探得很深就能摸到那把手枪。约翰已经从腰带间拔出了他的手枪,抓枪的手随意而友好地——或许你可以这么说吧——横搁在骡子的鬃毛间,就好像枪不知何时生在长在了那里似的。那大胡子笑起来,对我们点头。其他三张脸盯着这边,目光越过我们的肩头,大概在试图弄明白薇诺娜是怎么回事,那也是所有白人常见的习惯举动。“你们这是去哪儿?”大胡子上校说。约翰没有问答,他只是把手扣在扳机环内,就仿佛手指痒了,要摩擦几下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