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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根本不需要去那么多人,通知一声就行,回头去医院看看情况。
反正史大条是不可能跑掉了,盗窃二十块钱,还有三十多斤粮票和五斤腊肉,这事可不小啊!
哪怕史大条才十二岁,最起码也要去少管所待上一段时间,就这还要看他家是不是积极赔偿。
至于说有人问了,史家会不会让李加一写谅解书。
别开玩笑了,这个年代根本就没有谅解书这玩意。
谅解书进入国内,是在九十年代以后,当时国内跟国外学着,才有了谅解书这么一说。
在这个年代,只有积极赔偿,才是唯一减轻刑罚的途径。
就算是这样,也要争取受害人的意见,要不然想也别想。
现在法律是不健全,但这只是有很多违法乱纪的事情还没有写进刑法,并不是没有法律。
像盗窃这样的法律,早就在刑法里面了,根本就没有不健全这一说。
还有像应家盛这样的,典型的强盗逻辑,就看法院怎么给他定罪了。
首先包庇肯定跑不掉了,但这只是其中一项罪名,敲诈勒索,逼迫他人,甚至定上抢劫都有可能。
而且数额特别巨大,是的,超过一百块钱就是数额特别巨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