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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她就不来了,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尤其是当那个败家子把可乐咕嘟嘟喝下去的时候,陈晚青恨不得赶紧把他踢开,要是程劲的话,他一定会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反应,然后乖乖地问她:“姐姐,我可以不拿吗?”
她终于想起来程劲漆黑的眼睛像什么,那只小狗,惹人怜爱的小狗,虽然有时候也有自己的情绪,但是更多的时候又乖又听话。
“姐,你看我情商多高,你上司肯定觉得你有个好弟弟。”陈慕蓝咬着冰可乐的吸管。
陈晚青白了他眼,不想跟他说一个字。
周煜欢在一边小声说道:“你弟还蛮可爱的。”比她要可爱些。
陈晚青的左边是她倒霉弟弟,右边是她不喜欢的上司。
早知道现在这个情况,她就应该不来。
灯光啪的暗下去,观众席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和尖叫声。
黄杉从舞台中央慢慢升起,一身白色碎钻的连衣裙,唱的是那首她最经典的拿手《台风天》。
旋律响起来的时候,她还是被带动了情绪,属于她那年的青春仿佛随着黄杉的声音一起回到过去,被风吹乱的试卷题,下过雨潮湿的青色操场,还有和方菱一起挑灯夜战的那些个日日夜夜。
陈慕蓝边哭边唱,唱得无比难听。
陈晚青又想哭又想笑,时间被黄杉拉回过去,她还是那个只需要读书的小女生。
她看见面前有双手的影子,低头瞧见周煜欢递过来的纸巾,真够丢脸,说了声“谢谢”。
听他说了句:“没想到你还挺感性。”
他以为她无坚不摧。
“你难道没有半点感触?”
周煜欢耸耸肩:“初高中都是在美国读的,对国内音乐不是很了解。”
别人说是装逼,周煜欢说半点不装逼,就像杰西卡说的,他可能真的完全不愿意来演唱会。
陈晚青:“不听黄杉是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