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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爸妈说过的,让她下乡不过是权宜之计。政策规定他们家这种多子女的家庭,只能留一个。
于朵当时才五岁,不在此列。但二姐和大哥必须去一个。
父母重男轻女嘛,就定了让大哥接妈的班,二姐去下乡。
但是承诺二姐,去熬几年,等爸到退休年纪就让她以接班的名义回城。
不给组织上造成负担,还是可以想想办法把人弄回来的。
爸是五级钳工,工资高。
妈只是普通工人,所以大哥接妈的班比较划算。
妈提前内退让出位置,还有一份不多的退休工资可以领取。
大哥就从学徒工做起。
爸工资高,家里还需要他做贡献,所以还要多干几年攒些钱。
所以委屈二姐下乡待几年。
结果,二姐还在乡下,爸的工作就当聘礼给了嫂子。
这在当时相当于断了二姐回城的希望。她得到消息后能不回来闹么?
但闹也没用,嫂子都已经上了一段时间的班了。
然后,居委会的人也来家里过问。
知青回家是必须向所在村的村干部请假的,开了介绍信才能去买车票。
村干部批了多少天的假,到期就得回去。
居委会不让二姐逾期滞留北京,她只能打包回乡下继续劳动。
那之后就只有爸妈过世的时候,二姐才回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