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童养媳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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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爷给梁推管引荐:“他们是发现尸体的人证。一个是驯象所的堂贴校尉,一个是宛平县财主家的小厮,还有一个胖校尉,咦,人呢?”
林十三拱手:“在下林十三。见过推官老爷。”
梁推官捋了捋白胡须:“客套话就免了。你们二人是人证,一会儿我们勘验完案发地,仵作验、移了尸,你们二人随我回顺天府去录证供。”
林十三道:“推官老爷,我们还有差事要办。要录证供,至少要等到明日。”
梁推官面露不悦:“你们还挺忙。难道不晓得人命关天嘛?”
洪爷帮腔:“林十三,接私活儿帮宛平的土财主找走失的笨狗算什么正经差事?”
老洪虽前后两次拿了林十三共计六两银子。奈何出了命案,他思来想去不敢护着林十三。最多把银子退了便是。
梁推官正色道:“从大明官制上来说,堂帖校尉并不算锦衣卫的人。只算在锦衣卫帮差的白役罢了。对吧?”
林十三拱手:“推官老爷说的对。”
梁推官又道:“我身为朝廷的从六品推官,专管顺天一地的刑名、讼狱,有权把一个亲军白役锁拿回衙。”
洪爷附和:“林十三,你若是锦衣卫的在册校尉,连我们府尹都不能拿你。可你只是花银子买的堂贴,我们推官老爷可以随时拿你。”
林十三无奈,跟陈矩对视了一眼。
陈矩亦无奈。虽说高忠嘱咐他低调行事。但关键时刻,他又不得不表明身份,拉大旗扯虎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