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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神仙嘛,什么都会一点。”他从她手里接过菜刀,“你先把锅里的水给舀干净,我一会儿用,再给我拿个小碗。”
薛宝瓶对此表示怀疑,想要告诉他你直接把肉丢进锅里是不行的,会糊的。她记不清爹娘是怎么做饭的了,但有印象他们一直都是用大锅水煮肉,然后再慢慢处理。
但她想了想,在心里笑了一下,拿起瓢乖乖舀水了——很多年没有人给自己做饭吃了,不管弄成什么样子,她都觉得挺高兴。
她舀水的时候,李无相开始在菜板上处理王文带来的鹿脊骨肉。营养缺乏时,人们喜欢吃肥肉,这块也一样。肥瘦筋头相间,但肥肉还要略多些,不知道是鹿身上的哪一块。他将肥肉一点点片下,稍微夹带些瘦的,归成一堆。等锅里残余的水渍收净,就把肥肉投进去,叫它们安安稳稳地炼一会儿,等出了油,再稍微翻一翻。
这时候那条肉干已经在温水里泡了一会儿,表面变软了,他就用抹布仔细洗去表面的污渍,再用菜刀切成薄片,叫它们仍在热水里泡着,然后拿起锅铲继续炼肥肉里的油。油香充满整间屋子,想要溜出去,却又被倾盆大雨困了回来,就更香了。
薛宝瓶原本蹲着烧火,这时候忍不住抻起脑袋去看锅,又看看李无相被火光映亮的侧脸,就吞了一下口水。
李无相侧脸对她笑了一下,用木铲铲起一块稍小些的。这一小块肥肉差不多被炼成了油渣,是淡淡的黄色,连着的一点瘦肉部分则是深黄。他把它拿着,吹凉了点,这油渣就变得更酥脆了。
然后把它递给薛宝瓶:“喏,先给你吃一个。”
薛宝瓶没伸手去接,而凑过嘴来咬了去。油渣还微烫,但她只往嘴里吸气而不呼气,怕香味跑了,眼睛眯了起来。
“好吃吗?”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