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人不可以,至少不应该!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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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这个世界的种族可是相当的多啊!
像什么精灵、树精、半人马、人鱼、巨龙、魅魔……这些不同的种族足以让任何人外控陷入狂喜。
而且,他现在的典狱官职务正好有机会可以让他验证自己的猜想。
但在激动之余,赫伯特心底又有些迟疑。
圣骑士这个职业存在这么多年了,他不觉得自己是第一个发现这个特性的幸运儿。
这个世界人类的生殖能力非常夸张,仅次于一些绿皮哥布林,和绝大多数异族都没有生殖隔离。
虽然这些异族被人类警戒甚至视作仇敌,将他们蔑称为魔物,但因为族群战争和奴隶贸易等微妙原因,人类与异族结合后诞生下混血裔却并非稀罕事。
像是半精灵、半兽人、龙裔、半变形怪、半恶魔等等,在一些海边的传说中还有些鱼头人身的鱼人……嗯?
呃,怎么感觉好像意外发现了什么秘密的样子?
这些受到父母两方排挤厌弃的混血后裔虽然在数量比不上真正的大族,但规模也足以形成了自己的族群,一些实力强大的甚至建立了国家。
按照这个情报来推理,异族可以通婚绝对不该轮到自己灵光一闪发现,应该早就有人发现了这个漏洞才对。
果然,当赫伯特翻开那本比砖头还厚的教典一查,很轻松就找到了种类繁多且花式各异的破誓方式——或者说,案情。
嘶!
早有猛士舍身饲魔,玩得一个比一个花,死得也一个比一个惨。
或许是因为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这些兄弟的下场都不怎么美丽。
这些猛男要么被破誓反噬致死,幸存下来也都被教会审判庭追捕后处以极刑——无一幸免。
真刑啊!
有看刑法的那味啦!
好嘛,此路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