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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那位伴侣也在我初中毕业后分开——其实我并不需要他的存在,当然这也是后话了。

从四岁到十七岁的那十几年时间里,一切还算平静,我在生活上没有受过什么委屈,母亲尽她所能地给予了我与同龄人无异的生活。

我也算满省钱的,一个宅宅,平时不爱出门,也从来不补习。

哦,除了我本身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一堆乱七八糟的过敏原,导致常年体弱多病外,其他都还好。

(霉菌++++、粉尘螨++++、屋尘螨++++、杂草++、桃子++、花粉+、花生+、小麦粉+、玉米粉+、大比目鱼+、动物上皮+、红辣椒+、禾本科/谷类+、干草尘埃+……这些我都过敏,还有些记不清的过敏源了。)

我的学习也还算不错,高一的时候是我的成绩巅峰,当时文理没分班,我考到了全学年年级第七。

我们学校的学生不算多,一个年级也就三百号人,我也拿了点奖学金和奖状什么的。(大概是有奖学金的吧,记不太清了,但奖状肯定是有。)

(顺便一提,我的高中在我当时上学时还是普高,现在已经自助进化成了重点高中,嗯,我也可以自称是重点高中的毕业生了。)

那时候我还混了个学生会组织部副部长的小职位,有事没事参与组织学校的活动。

也是第一次谈了个女朋友——虽然后面她在八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就把我绿了而分手了。

那时候的生活还算快乐,直到我在高二知道家里的真正情况——母亲已经快要因为钱的问题而崩溃了。

简单来说,当年母亲在和后来那位伴侣生活时被盗用了她的信用卡刷了钱来还工程款。

他们分手之后那人还分期给过一阵子钱,但在我高一那年在我妈冬天摔骨折无法外出之后,这个人便人间消失,了无音讯,再也找不到人了。

再后来,得知他用着那吞下的工程款笔钱娶了新房,生了孩子,生活相当滋润。

对了,他那大了我一岁的大儿子还上了军校,这么一想,还真是有些讽刺啊。

我妈一开始没将这件事告诉我,直到信用卡的窟窿之后越滚越大,彻底瞒不住才跟我坦白。

被好几个银行催缴,跟朋友借了一圈,跟亲戚借了一圈。

说实话,这个惨淡的消息对于一个备战高考的学生来说,冲击力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大了。

高二年的冬天,我和母亲坐在广场上,她说兜里的钱不够买一块香皂。

母亲说她对不起我,没给我应该得到的生活。

她那时大抵是抑郁到看不到希望,她想死,人死债消,一了百了——我当然没让,好不容易给劝了回来。

逃避是没有用的,欠了钱也是要还的。

可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除了说这些大道理,又能做什么呢?

去孤身一人当个孤胆英雄把钱要回来?

有没有钱打官司,我又需要上学。

有些事情,想想容易,写在文章里容易,但真的做出来,都是不太现实的。

后来,我以多年积攒下来的人品,从几十位同学那里刷脸借来了八千块钱,度过了当时最难的那一关——这些后来分文不差的都还了。

至此,便开始了超绝的穷困人生。

高中最后的阶段,因为房租问题,我们辗转换了四五个住处,一边学习,一边忍受着生活给我的煎熬。

我也顶住了,和母亲一起坚强地挺了下来。

虽然没完全顶住就是了,成绩还是受到了一些影响。

最后高考的成绩一般,因为数学大崩溃,我一个平常数学打底110分的理科生,高考数学只考了80分,最终总成绩只是堪堪比一本线略高了13分。

那年理科一本线480分,我493分,不高也不低,好的一本够不上,只能在二本里和一些一本挑挑。

其实也有两个和我同分的同班同学去了我们本地一所军事化管理的211大学,其中一个专业正好够分,但我的身体一向不好,最终也就只能无奈放弃。

后来在选择学校的时候,因为对数学的事情太过伤心,我所以选择了不用学习数学的语言类专业。

好死不死地选择了阿拉伯语,嗯,我当初选择这个目的只有一个,毕业去中东大户那里挣钱养家,摆脱眼下的困境。

等开学后就发现,嘿,你还真别说,阿拉伯语这鬼画符长得还真是真别致,学着有趣啊——这样的喜悦只坚持了半个月,后面便只剩下了痛苦的折磨。

痛苦的大舌颤音,每天早晚自习,严格的考试,一个大学生放假还有寒暑假作业,阿语专业四级(只让考两次,两次不过就没机会),英语四六级得大二才能考,全阿语毕业论文……

因为钱的问题,我曾经创下过一个月吃泡面,只花了三百块的壮举,后来因为觉得实在是没必要就继续正常吃饭了……

再后来谈了个女朋友,生活也算快乐了一阵子。

大三那年,靠着亲戚的帮助,我凭借公派自费的名额在北非留学八个月,见识到了一些别样的风景。

有幸和当时还是驻突尼斯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的汪大使合影了一张,真的超级儒雅,气度非凡。

(后来汪大使出任外交部发言人,现在又出任驻柬埔寨王国大使……哇,这张合影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在那边当过几次外语(中+英+阿)导游,带过七天六夜的旅行团,凭借阿语和英语导游的身份跟那些国内来的游客们一同吃住(这是真的赚到了),见识了一些以前从未想过风光。

在撒哈拉沙漠里的帐篷酒店里一个人裹着毛毯瑟瑟发抖,与那个热风功效奇差的空调搏斗,也看到了无光沙漠中那耀眼璀璨的星辰。

去看了星球大战的某处取景地,见过沙漠深处流淌着清泉的绿洲,拜访住在岩洞中的居民,也见到了古罗马的斗兽场遗址。

记忆最深的,是我在古老王宫改造的博物馆里给游客们讲解各种展品的历史……

(文章里就插这一张照片吧,其他的,大家要是好奇想看,我之后发在评论里,自己配图太多就有点太怪了,虽然我已经讲了那么多了,还是有点点怪怪的……)

第一趟跟团是打白工,本身也是蹭经验,第二趟导游工作我也稍微赚了一笔对我当时来说相当丰厚的报酬——三千多人民币。

我本以为可以多当几趟导游,多少挣一些,帮助家里减轻一些负担。

但后面因为很不凑巧的遇上疫情,我们最终只能在大使馆的帮助下提前回国,我在那边最后等学业结束后勤工俭学的计划就此泡汤。

哦对,回国被关在宾馆里隔离了两周,五月的成都,十几层的高层,房间正对太阳,窗户只能开个缝,不给开中央空调……我那时候一天洗八次澡(没夸张)才勉强活下来,直到后来要了个落地大风扇才好一些。

再后来,隔离结束后我跑去大众在我们当地的一个分公司实习,靠着当时长相还算过关(面试我的女领导的原话),英语六级也合格,混进了行政岗。

没什么复杂的工作,平日就是整理整理仓库,给员工办办离职,早晚有班车,中午管一顿饭,一个月两千八,实习了三四个月,弄了个实习证明。

可就在我想继续实习积累经验也挣钱的时候,又被导员催着回学校,可回去了也没事干,课都上完了,就很意味不明。

也正是在答辩完的这个稍微有些空闲的时候,我开始写我人生中的第一本小说——一本琥珀流的伪伪伪dnd西幻小说,圣者浩劫那一套。

(就这样,小巴的人生被彻底毁掉了.jpg)

当时只想着能多少挣点稿费,减轻生活的负担,也没多思考,模仿着当时喜欢的书,想了个开头就直接发了。

因为担心自己新人实力不行,所以没敢来起点,只是选择了一个半死不活的免费站,结果顺利地写到了一百万字完结,最后光番外收尾就写了十五章。

也许有着回忆滤镜的加成,但那是我面目前为止四本书里自己最喜欢,也许是最有灵气的一本——现在这一本有当初的感觉了,写的很开心!

那时候,勇敢一点,直接来起点就好了。

因为是免费站,所以会上去其他免费站的渠道,那本书在另一个渠道被不少人看到,有很多人加了群来鼓励我。

让我原本已经想放弃的我信心又膨胀了一点,继续写了下去。

(对,小巴又主动向深渊迈进了一步。)

只不过因为那个免费站是出了名的黑心吞渠道费,所以我那本书加上渠道费总共也没挣到三万块钱……但那本书直到现在仍然反复被重新上渠道。

而我,已经很久都拿不到钱了。

嗯,只能说,当时真的是为了梦想在写,写得也挺快乐的。

再之后,好歹是毕业了,那段时间靠着网络面试,最终靠着留学经历和英语水平还不错,有了几个不错的offer。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让我去伊拉克挖石油,出入园区坐防弹车……不是很敢,最终还是婉拒了。

最后贪图那点外派的高工资,找了个在首都的私企大公司,七月毕业就入职培训,八月初就被派去东非常驻了。

因为是常驻,半年才能回国一次(实际上因为疫情只能一年多回一次),所以收入还算可观。

老实说,黑人兄弟的英语是真的难懂,我去了之后先适应了一个月才习惯。

以及他们的体味问题也是存在的,但好在和我办公室里的黑人经理们都经常洗澡——然后换成一股浓烈的香水味,我还对香精过敏,闻久了会头疼……

因为是和当地国家电视台合资的分公司,所以中国人在那边的等级差不多要大本地黑人一级,我当时的职级是经理,但对于黑人来说大概算是高一级别的总监,也算是个小领导。

顺便当时和我同期同岗的另一个管培生是清华学化学的,我是市场部,他是销售部,我俩还住一间房的两个屋子住了半年,后来他回去继续在清华读研了。

我后期工作是分管分公司的广告部分,找别人来我们这里的频道投放广告,只不过不是我本人去谈合作,而是安排本地人经理去——好吧,也有我本人认识人太少,谈不下来一部分原因。

也有过不少神奇的经历,在当地选秀节目的后台当甲方、到过当地某位高官的家里拉关系、还在非洲医院的里拔了两颗智齿、出席过一些比较大型的活动晚宴、布置记者发布会、帮使馆那边联系多家媒体采访……

累归累,但生活其实还挺精彩的。

那两年里,我算是挣到了一些钱,把挣的钱全部给了母亲,让她去跟银行谈分期还款,一个个开始慢慢还。

也让身体,尤其是腰特别不好的她终于可以不用再工作,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就这样,算是基本解决了家里的经济问题——一大部分,没有完全解决。

似乎一切都在慢慢变好,人生就要进入新的篇章。

也在那时候见了女朋友的父母——虽然那次饭局上的见面并不愉快,他们几乎把嫌弃写在了脸上。

靠着工作当时跟球赛转播的关系,搞到了几件多特蒙德的正版球衣送给她父亲,给她母亲买了她喜欢的流量明星代言的按摩仪,还搞到了一套1997年邮展在东非发行的邮票,那顿饭也一千多……

嘛,我其实准备的挺用心,只可惜人家看不上我的家境,也没什么奇怪的就是了。

比起一个靠自己白手起家的年轻人,他们更喜欢一个家境殷实的小伙子,除了她妈很喜欢abc这点让我稍微有点想吐槽。

但他们作为父母希望自己女儿不要吃苦,有这样的观点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我对此不爽,但也能够理解。

虽然我本来也没想将我的苦难带给任何人,六年的时间里我从未让她跟我一起受什么苦,一直在付出的反倒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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