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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夜里,刘绛夜宿鄂县,晚饭是在大将军府的后堂内,跟李如愿,还有他侄子李衡,以及武猛从事韩智略,从事中郎萧鞅。
萧鞅白日里去营中奉命巡视军械补充情况,等到快黑了才回来,见到刘绛也是很热情,不过大老板在这,肯定是有些拘谨的,不过李如愿用饭很快,他一向晚饭用得少,可能是为了养生,走之前还让几个年轻人慢慢用,好好聚一聚。
刘绛、韩智略、萧鞅、李衡,四人很恰巧的是同龄人,一叙月份,李衡最长,其次是萧鞅,韩智略,刘绛最少。
李衡,字平之,官拜历阳太守、冠军将军,封阳翟侯,年少骁勇,属于是敢打敢拼,上了阵就猛冲猛打,李如愿担心这个侄子过刚易折,所以一直让他带本部随中军行动,此前进兵合肥的时候,留他镇守历阳和采石,这人基本上符合了咬人的狗从来不叫这个定律,不爱说话,但很嗜血。
长相倒是很帅,可能因为多年久居建邺,还是個小白脸,七尺多的身高,膂力过人,尤善骑射,他的箭法刘绛是见识过的,那叫一个百步穿杨,例无虚发。并且虽然看着不是特别壮,但他能开三石弓。
韩智略则是长得就人高马大,身形魁梧跟刘绛差不多,善骑射、马槊,同时还工于隶书,写的字连左仆射郑昭文都夸赞过。要不然也干不了警卫参谋。性格则是粗中有细,颇有见识。
萧鞅就自不必说了,刘绛愿意称他为当世周公瑾。
“大红怎么来了,可是公干。”萧鞅等李如愿走了才仔细问道。
“我今天来见大将军本是要辞去江夏太守一职的,大将军没同意,还训斥了我一顿...”
几人闻言都笑了起来,就连不爱说话的李衡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