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着马甲成为了世界之主 第144节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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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些人的口哨,战神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去去,我今天带他来是有正事。”
“什么事比喝酒与女人更重要?”
醉汉们嘻嘻哈哈,口吻轻率地谈论起酒馆里哪个舞女屁股最大,哪个最热情。酒精与享乐装满了他们的大脑,让轻率的氛围无时无刻蔓延在四周。
“我来找酒糟鼻,他人呢?”
“我在这呢。”
一个醉醺醺的佣兵站了起来。他看起来四五十岁,身材瘦小、鼻头因为过度喝酒而红彤彤的。战神笑骂了一句快点滚出来。
酒糟鼻随手捞起靠在桌腿边的弓,毫不介意自己的手和弓身上都是肉油。跟着他们走了出来,斜着眼睛问:“干嘛,有大生意?”
战神抬起下巴示意:“教他练弓。”
酒糟鼻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梅森,咧开嘴道:“让我教人射弓可是很贵的,起码这个价钱。”
他竖起四根手指,战神翻了个白眼:“滚你个酒鬼饭桶,就让你教教人射弓还敢给老子漫天要价,三杯金玫瑰酒你爱教不教,不教就赶紧滚回去,城里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会射箭的,还真把老子当肥羊看了。”
酒糟鼻浑然不在乎他的骂骂咧咧,当即嘿嘿一笑:“成交。”
目睹这砍价场面的梅森受到了极大震撼。战神可真是一点神祇架子都没有,嘴皮子溜得惊人。他莫名有种自己和妈妈一起出来逛街,对方和卖衣服大妈来回吵了三个来回,将一百八的衣服砍成二十,而自己在旁边罚站的感觉。
了不起,果然能当神的都了不起。
战神凭空赚了一百六,十分满意地拍了拍梅森的肩膀:“我回去有点事,你先跟着他干。这是我知道最好的弓箭手,包你满意。”
祂说走就走,不带一丝犹豫,留下梅森犹豫地看着酒糟鼻。后者抠了抠鼻孔,带着梅森出城,随便找了片树林子钻进去,伸手指了指某个方向。
“你看到那只虫子吗?”
梅森眯起眼睛看了又看,终于看到了一条从树叶边缘垂下来的小绿虫。它的尾部吐出一条丝,将自己挂在空中,完全与背景色融为一体。
“看到了。”
“那你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