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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一个浪漫的地方,曾有一部电影让这书店风靡全球,现在外间已经成为过往游客观光打卡的地方,温书在二楼隔着玻璃看下去,能看见肤色,发色,五官,着装不同的人,在拍照在展示自己,他们的笑容总是很阳光,与这总是阴雨缠绵的天气截然不同。
温书很爱看他们笑,仿佛那笑容也能将自己的心填满。
半日阅读,书翻了不过几十页,桌上的小纸条倒收了一把,彩色的便利贴上写满的联系方式,温书歉疚,一个也没带走。
出了书店她会在最近的广场边看街头艺人表演,这里通常卧虎藏龙,无论是多么不起眼的人都有可能带来精妙绝伦的表演。
看到一半,温书手机收到短信,是文森特教授发来的入学通知,伦敦大学学院,去学习油画。
犹豫了会,温书没立刻回复,而是又回家等了两天,终于九月初至时她收到了UCL的offer,这是温书自己投递的申请。
那天为表庆祝,温书去楼下糖果店买了一串冰镇山楂的糖葫芦,然后又去旁边的pub喝了一杯加威士忌的鸡尾酒。
回家时已经有醉意,偏偏灵感大发,搬了画架坐阳台的椅子上就开始没什么章法的画画。
画着画着睡着了,凌晨两三点又被冷醒,往街上一瞧,昏黄路灯下隐隐约约站了个人,穿着一件咖啡色风衣,瘦瘦高高的青年。
那时温书没多想,打了个呵欠,缩着脖子带着满手的墨就回卧室去睡觉了。
她那时没有察觉,很久以后听他谈起,才知道那是自己和谈谷的第一次见面。
九月初,温书带着offer去UCL报道,进入艺术学院学习各种画画基础,带他们的教授是个幽默风趣又浪漫的男人,年过半百,头发已经花白,他会根据每个学生擅长的的风格推荐他们所学的专业,并分配相应的导师。
第一周的课业就不轻松,教授布置了一个课题,题目很简单,但要把课题做出彩却很难。
题目就是我眼中的伦敦。
来这个城市不足两个月,温书对此不甚了解,想自己摸索着做课题,同班的同学有的选址在西区的富人区,那里有良好的治安和干净整洁的街道,豪车随处可见,这里用作宣传片该会有很好的效果,他们邀请温书一起,她委婉拒绝了。
自己在家琢磨两三天,温书决定从最底层着手,在网上找了圈攻略,最后把画作取景地定在了科芬园。
辗转半小时,搭乘地铁过去,她每次都在那个有着“特色集市”之称的园里待上三四个小时,她用这些时间全来观察来来往往的人。
这里是普通人常来的地方,热闹绚烂,鱼龙混杂,常有好事青年聚集在一起抽烟。白人基因里似乎总带着高大和凶猛的影子,连牵着狗买菜路过的中年男人也是壮实的。
坐在路边长凳上,温书裹着针织衫,皮肤很白,嘴唇红润,眼睛大而亮,她安静地观察一切,不发一言,像一个漂亮的瓷娃娃。
坐了二十多分钟,起风了,天有下雨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