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文学少女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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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陆思文面对的,就是长达三个小时的英文学习。
听、说、读、写样样要有,她从高一托福课就没断过,自身也勤勉聪慧,有着一口比毛纺中学英语老师还标准的口语。
英语老师上课从不点名她,徒增尴尬。
托福老师离开后,陆思文素指揉了揉太阳穴,感觉头晕脑胀。
然后还要继续写各科作业,她毕竟不是那种学不下去了才出国的,高考有个优秀的成绩,国外名校申请也会轻松些。
等到写完作业,又在自己的浴室洗了澡,躺回床上时已经十二点了。
从此时起的时间,才是属于她自己的。
她终于拿出了翟达的笔记本,满怀期待。
指尖从《漫漫吕途》四个字上划过。
比起英语,她更喜欢汉字,喜欢这些方块笔划中,每一个隐喻、修辞和背后的故事,这是英文字母无法带给她的...
爷爷在世时,就一笔一划教她写字,也培养了她的写作爱好,一直影响至今。
去了美国,自己的这些爱好...是不是会变得一文不值?
爷爷说过,只有母语,才能触及一个人最深层的情绪,它定义了一个人思维方式,延伸了一个人的处世方法...
就像...就像翟同学的《路灯与酒》,为什么能抓住这么多人的心?
李白赋予了“明月”二字意义,白居易谱写了“碎银”二字的苦涩,千年来无数笔者、读者又共同构建了这刻在血脉里的“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