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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密闭的空间里,两人半生不熟,并没有很多话聊,裴清让随手打开车载音响。
如果你在某一段时间听某一首歌,就会在再次听到那首歌的时候,回到那段时间。
当《Yellow》的前奏响起,林姰仿佛回到高中。
她曾经很喜欢这支乐队,喜欢到每次学校广播站有人点播这首歌,她一定会站在那里听完再回班里。
而裴清让的歌单里,好几首这支乐队的歌,不是热门曲目却刚好是她喜欢的,歌单名字叫lx’s,大概是随便敲下的乱码。
没想到八竿子打不到的两人,喜好竟然能重合:“这是我高中最喜欢的乐队。”
裴清让好像对什么都不上心,只轻轻“嗯”了声作为回应,没有问她最喜欢哪一首——如果他问的话,她还会告诉他,她最喜欢的就是这一首。
“上学的时候,他们来伦敦开了好几次演唱会,本来都买到票了,但时间不凑巧。”
她要打工、上课、考试、写论文,自己供应自己读书,不可能随心所欲肆意挥霍。
裴清让不带情绪地说:“我去看过,很多次。”
没想到他是这支乐队的死忠粉,林姰感叹:“这么喜欢。”
他说话时的懒散和漫不经心,配上那张覆着霜雪的俊脸,让他说什么都像是敷衍:“还好。”
还好?明明应该是非常非常喜欢。
不然为什么要去看那么多次现场。
是太闲了还是钱太多没有地方花?
更何况这是一支英国乐队,他需要从读书的美国飞到她上学的英国。
“如果我去看现场,说不定能在现场遇见你。”
就像五月舞会那天,一不小心闯入他的镜头。
她的目光从车载屏幕,到他搭在方向盘修长白皙的手,上好白玉雕刻的一般,骨骼清秀青筋脉络明显,不知道牵起来是什么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