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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法精确计算麒麟这一脚到底有多重,起码在没有人愿意亲身体验一下之前,这个数据是不会有的。虽然不知道它这一脚的力量到底有多大,不过起码踩断一根跟她这么粗的精钢是没有问题的。不过火麒麟似乎没有这么干——在踩住她的手臂的一瞬间,猛然飞起一爪子重重的拍在了她的脑袋上,只听得“咚”地一声巨响,可怜的恐惧魔王当场晕厥,身体如同棉被一样软软地耷拉了下来。
棉被一般的的安达瑞斯摔在地上,随即面门上又遭一记猛踢,这一脚的力量足以把一头巨龙的眼珠踢成流质的琉璃体,不过恐惧魔王到底大牌,纵然是人形状态,筋骨强度也仍然高的恐怖,所以安达瑞斯依然没事,只是晕的更加彻底而已。
恐惧魔王的再生恢复能力的确高得可怕——秉承了妖巫一族“见风长”的天赋技能,在火焰长矛失效了之后,安达瑞斯身上无数的坑洞开始自行蠕动收缩肌肉,以肉眼可见的方式在愈合着。这种愈合方式简直看得老流氓是大开眼界,他看了看自己的左手,又看了看安达瑞斯的身体,一阵猛摇头。
看看人家这愈合速度,再看看咱这愈合速度——一个多星期了,左手手臂上就长出了一点肉芽。感叹归感叹,如果按照安达瑞斯这样的愈合速度,恐怕还没有一个小时,又立刻能生龙活虎的跳起来了。凌云从芥子空间里摸出一个寒玉瓶,用冥雷剑在安达瑞斯的左手上撕裂一个伤口,接了大半瓶子的血。
所以,做人不能太厚道,安达瑞斯自以为将星翰一群人吃得死死的,泄露了自己的血液是解药的秘密,终于引来了领主大人的放血行动。
安达瑞斯的血液非常黏稠,可能是妖物的血液都异常黏稠的缘故,接了半天,也只有那么小半瓶子。
看着安达瑞斯的身体恢复速度越来越快,凌云想了想,终于从芥子空间里摸出了狂战士专用的战斧,对准了安达瑞斯的手脚,琢磨着怎么才能切筋不伤骨。毕竟这么一个漂亮的小妞让人给剁了手脚,那才叫做暴敛天物。如果安达瑞斯换成某一个荒原强盗的话,恐怕早就成肉泥了,现在虽然知道她是恐惧魔王,但是说到底,还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妞,要将她剁成肉泥,凌云下不去那个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