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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是凌云,达拉斯帝国的领主,是巴尔斯国王陛下带我来这里。”凌云盯着那一堆古旧已经腐朽的书籍,手上丝毫没有松劲,只要那里面冒出什么怪东西,他完全有把握一剑砍翻在地。“你又是谁?”
“我?你可以叫我杜拉斯,可以叫我老头。”这个声音听起来似乎并不具备什么攻击性,凌云慢慢放松了一些警惕,但是依然将大剑握在手里。
凌云的胆子应该算大的了,普通来上十几二十个亡灵他完全可以劈菜一般的劈倒。可是这个环境太诡异了,声音明明就是从书堆里传出来的,但是那一堆书又是潮湿的地面。难道有人真的可以躲在这一堆书里不成?
他真还猜对了。真还有人能躲在一堆书里面。
就当凌云打算进一步问问这个老头是谁在哪里打算干什么的时候,他脚边的书堆一阵耸动,随着上面无数的蜘蛛老鼠大逃亡,书堆下面冒出一个脑袋。脑袋上面戴着一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帽子,随着脑袋的出现,很快,一个人形的物体就已经整个钻出了书堆。
为什么要说是人形的物体?这个很简单——这个脏的已经看不清楚鼻子眼睛的家伙有一缕肮脏的胡须直拖到地。斑驳的白发上满是污秽,不仔细看很容易就把他看成了一个时下追赶流行的年轻人的发型。帽子和长袍已经看不出颜色了,长袍上的补丁已经密密麻麻的打了无数个,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可以看到这个老头衣服里面的皮肤了。
他的魔杖也非常具有特色——坎纳斯的魔杖无非是用晶核和魔法水晶加以各种辅助性魔法和阵法篆刻而成,下面辅以具有放大、储存或者其他什么效果的材料,这样做出来的魔杖可以让使用者额外的得到比如魔法放大、快速施展等等的效果,是一种通用且实用的制作方式。
这个老头的魔杖可不是这样。通体由一根看不出材质的东西打磨而而成,中间和顶端的部分大概是长期被人用手抚摸的缘故变的闪闪发亮。在魔杖的顶端有一颗莲花一般的雕刻,不是通用的水晶或者晶核,不知道这一朵莲花雕刻有什么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