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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翰的地下领土靠近精金矿脉和熔岩火湖,而几十年前为了营救熔岩矮人们,麒麟大人在精金矿脉上挖了一个大洞,两边的气流相互交替,比之几十年前甚至升高了十来度有余!并且本来就处于一片火湖的旁边,谁也不敢深挖地窖。
谁听说过在地下城挖地窖的?上面的家伙敢挖那是因为距离地心远,挖起来放心大胆。有哪个地下城的家伙敢在自己的领土挖坑的话,挖出岩浆也就罢了,如果将死神陛下卧室的天花板挖穿那死得未免也太冤枉了一点。在地下城闷了几十年的薇仙看着自己的情郎开心无比,手里拿着冰镇的饮料,深深的喝下了一口之后,舒了一口气出来。
“你说,在地下城的时候,我们怎么就从来没有发现他这个优点呢?”菲利克斯看着自己儿子的作风颇有点自豪,“怕不是他悄悄的在学习这些礼仪吧?我们也没有人可以教啊。难道说是天生的?天生就有这么一股贵族血脉和气质?”
遗传和天生有时候被人传得是神乎其神。不过无论怎么传,也离不了老子和儿子,爷爷和孙子甚至更遥远的辈分。凌霄若是有天生的贵族血脉和气质的话,那么他的老子或者爷爷一定就是一位言行可以当做贵族教科书范本的超级贵族。
“大家喝,今天晚上不醉不归!他娘的好久没有遇到这么高兴的事情了!”领主大人穿着短裤光着膀子领着一群大小瘪三围蹲在艾伯伦魔法水晶塑像下合法酗酒。要说到他们喝酒就有一个优势——无论怎么喝都喝不醉。虽然喊着不醉不归,但是要想把他们几个灌醉,怕是和瑟雷恩山体一样大的酒桶才足够。
酒量是一回事,作风又是另一回事——看着老流氓光着膀子这副模样,菲利克斯说这遗传的时候肯定是有几分心虚,唯一可以自欺欺人的理由大概就是他是我的儿子,好歹也继承了娘一半的风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