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乐趣 (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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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早期的注疏认为,这一段描写的是尚未臻至“遇”境界的拙劣的解牛者,但近代的英译者,包括沃森和格雷厄姆在内,都认为它谈的是庖丁自己的解牛方法。根据我对心流的认识,我相信后者的观点才是正确的。它说明了即使具备肉眼能见的技巧层次,进入“遇”还得靠发现新挑战(亦即引文中的“族”与“难为”)和培养新技巧(“怵然为戒,视为止……动刀甚微”)。
我们投注在物质目标上的精神能量越多,达到目标的希望就越不可及,我们必须耗费更多心灵与体能的劳动以及自然资源,才能满足不断升高的欲望。历史上,身处所谓“文明”社会里的大多数人,都为实现少数剥削者的梦想放弃了享受生活乐趣的希望。文明社会与原始社会差别的象征——金字塔、万里长城、泰姬陵,还有古代完工的许多寺庙、宫殿、水坝,通常都由奴隶建造,实现的则是统治者的野心,无怪乎工作会变得恶名昭彰。
换言之,“遇”的神秘巅峰并非如超人般一蹴而就,而得靠逐渐把注意力集中在周遭环境中的行动机会,等到技巧渐臻完美,一切动作就完全像发乎自然,给人出神入化之感。一位出色的小提琴家或数学家的表现,都有可能令旁观者觉得不可思议,其实这都可以用技巧与磨炼来解释。如果我的这番阐释没有错,那么东方的“遇”与西方的“心流”就可以融会贯通:两种文化的狂喜拥有相同的源泉。文惠君的厨子能在一般人想象不到的地方,从最卑下平凡的工作中,找到心流。更值得称道的是,早在2300年前,心流的动态结构就已经有人知之甚详了。
上帝为了惩罚亚当的野心,罚他到凡间工作,辛苦的汗水流到眉毛上。《圣经·创世记》第三章第十七节记载的这段情节,反映出很多文化(尤其是那些已进入文明阶段的复杂文化)对工作的观念:工作就是需要尽一切努力逃避的诅咒。没有错,因为宇宙的运作方式太没有效率,我们必须花很多能量才能满足基本的需求与渴望。如果我们不在乎吃多少,能否住在坚固牢靠、装潢华丽的房子里,或是否能享受最新的科技发明,工作的负担就轻多了,卡拉哈里沙漠里的游牧民族就是这么生活的。
阿尔卑斯山村的老农妇、芝加哥的焊接工与中国古代传奇的厨子,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工作辛苦而毫无吸引力,换了别人做,恐怕无可避免要觉得厌倦、单调、没有意义,但这三个人都把躲不掉的工作变成了复杂的活动。他们从工作中发现被别人忽略的契机,全神贯注于手边的活动,磨砺自己的技巧,让自己深深沉浸于互动之中,使自我变得更强大。这么一来,工作变得充满乐趣,投注了精神能量,再怎么不堪的工作也乐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