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掌郡须当四措行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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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使武阳郡,真正地掌控到自己的手中,只靠清理郡中的贼寇,显是不够。
事实上,李善道就此,已经自有考虑。
清理、招降郡中本有的那些盗贼,即便于志宁不上这道书,李善道也是已经打算着手进行。
但这只是其一。
武阳郡北邻清河郡,西边自北而南,邻武安郡、魏郡、汲郡三郡,隔着黄河,东、南则与东郡、东平郡、济北郡三郡相接。该郡的这些邻郡,除了汲郡、东郡、东平郡,现有瓦岗的兵马,属瓦岗的势力范围,其余的诸郡,要么仍是隋地,要么现被别的“群盗”盘踞。
这样,要想使武阳郡的安全得到进步保障,就必须要在郡中选择适当的要地驻兵,以作戒备。
这是其二。
以上两方面,是“军事”方面。
政治方面,各县县寺的官员,也需要调整。暂依魏征意见,只要肯降的原县之官吏,一概留用,这才是正儿八经的“权宜之计”,要想做到政令通行,非得用自己的人不行。这是其三。
军、政两方面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用后世的话说,即李善道在武阳郡的群众基础问题。
郡是打下来了,可郡中的百姓,大都尚不知你李善道是谁,这么个情况下,就很不利李善道掌控武阳郡。郡民不识主政者何人,那对主政者,自也就无忠心可言。没有忠心,则今日就算能够掌武阳郡之权,恐怕亦仅是水中之月,这个权力,会很不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