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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文彬和李林,三人交换了个眼色,都微微一笑,点点头。
我说的这个让村代表共同做持款人的事,是我们三个早就商量好的,并不是我一个人的独主意。我们三人说好,不管以后贪不贪污,这个修路款,谁也不能动,动了,就会在村子里遗臭万年,被人戳脊梁骨,一辈子抬不起头来。要想贪,先把村子搞起来,搞富了,随便贪,到时侯还不是咱们三个说了算?
文彬和李林,都是有钱人,做这个村干部,并不是为了贪污,而是为了他们自己的事业,做个村官,可以给自己的事业带来便利,不是为了一个月的三百块工资,也不是为了贪污。就这又破又穷的村子,有什么好贪的?
我做这个村长,也不是为了贪污(当然以后如果真富起了,贪点也是可以的,容许的),而是一时兴起,想过过官瘾,再说了,也真想把路修起来,说的抬举自己点,也是想为村民办点好事的。
我说过,我这个人很利势,没好处的事,我不干,做这个村官,即有好处,又能做点好事,何乐而不为?
我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明白以后的道路上会有风风雨雨,但我会用我宽阔的肩膀托起一片天空,带着村民走向奔小康的致富大道。(这是吹,不要信!)